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2月5日在官網發佈國務院文件——《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9號)》

  文件稱,就業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當前,我國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但經濟運行穩中有變,經濟下行壓力有所加大,對就業的影響應高度重視。必須把穩就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支持企業穩定崗位,促進就業創業,強化培訓服務,確保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就業目標任務完成和就業局勢持續穩定。

  爲了穩定就業,國務院提出瞭如下建議:

  支持企業穩定發展

  (一)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上述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列第一位者爲牽頭單位,下同)

  (二)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支持小微企業。充分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創業就業。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應優先爲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負責)

  鼓勵支持就業創業

  (三)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各地可因地制宜適當放寬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由此產生的貼息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推動獎補政策落到實處,按各地當年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獎勵創業擔保貸款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等單位,引導其進一步提高服務創業就業的積極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負責)

  (四)支持創業載體建設。鼓勵各地加快建設重點羣體創業孵化載體,爲創業者提供低成本場地支持、指導服務和政策扶持,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對創業孵化基地給予一定獎補。支持穩定就業壓力較大地區爲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免費提供經營場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科技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各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擴大就業見習補貼範圍。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三年百萬青年見習計劃;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組織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的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並適當提高補貼標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

  此外,國務院還提出,要對困難企業以及失業人員開展培訓,給予培訓經費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

  開展下崗人員失業幫扶。

  國務院要求,個底要明確落實責任,地方政府要牽頭,要在本意見印發之日起30日內,制定出臺具體實施辦法。

  部門組織協調責任要明確,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

  各地要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向社會公佈政策清單、申辦流程、補貼標準、服務機構及聯繫方式、監督投訴電話,深入企業宣講政策、瞭解困難、做好幫扶。

  官網信息顯示,國務院此文件成文日期是2018年11月16日,發送對象是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同時對社會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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