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文╱陶駿維】

文創新兵海樂影業(6688),為興櫃首家從事電影代理及發行、DVD影音發行及版權授權業者,主要業務係購買電影版權,銷售至臺灣電影院、DVD通路、電視臺及OTT平臺等通路。2004年成立至今,14年皆獲利。

對於海樂影業的核心優勢,海樂影業總經理吳智弘表示,海樂影業在全省有100家實體通路及7家代理商,有助於在宣傳行銷上投入較少的經費,同時創造穩定的現金收入;且海樂影業每年發行2∼3部商業大片,長期與一線公司合作,讓海樂獲得大型電影公司的信賴,其中,法國前三大的歐羅巴影業(EuropaCorp)已與海樂影業簽署長期代理合約;加上海樂影業堅強的發行與市場團隊,透過對電影題材挑選、各項費用規畫、整體收入評估後,才決定是否代理;再藉由有線及無線電視臺、OTT等頻道合作夥伴,完成完整的銷售管道,提升每部電影的投資回收率。

海樂影業營收結構主要分為版權收入、票房收入及商品收入,吳智弘指出,票房收入隨市場波動較大,版權收入相對穩定,是支撐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海樂影業近3年的版權收入穩定成長,2017年度版權收入達8,900萬元,佔總營收比重的53.68%,光是版權收入幾乎可以支付購買電影版權的成本(每年約投資200萬∼300萬美元購買版權)。針對購買電影版權的成本,海樂在第一年就認列80%,剩下的20%分十年攤提,一般版權所有權為10∼15年,使海樂在版權再銷售上具成本優勢,因此版權收入能維持不錯的毛利率。

吳志鴻也透露,海樂影業今年成立的演藝部門,在10月開始陸續舉辦三場韓星見面會,分別為綜藝天團Running Man、少女時代徐玄及人氣選秀團體Wanna One,年底也預計舉辦邦喬飛的演唱會,預期可為海樂影業帶來新的營收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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