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宣佈與Mor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和Mora Development SE(兩家隸屬波多黎各房地產開發公司)就違反“清潔水法”的行為達成民事和解。這兩家公司在建造波多黎各Toa Alta的Cascadas和波多黎各Guaynabo的Montecielo兩處住房開發項目時將污水收集系統直排,污水非法排放到當地水域。根據和解協議,Mora Development將支付242,400美元的罰款。在刑事案件中,和解金額將達300萬美元。

美兩開發商承認違反清潔水法規 EPA宣佈與其達成和解 新聞 第1張

這次的和解協議是除了莫拉開發公司承認違反污水法規所要求的行動和處罰之外。根據環保署發出的先前命令,房屋開發項目的違規行為得到糾正。

“該公司藐視法律並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排放到當地水域 ,顯然對附近社區造成了健康危害,” EPA地區的管理員Pete Lopez說。“未經處理的污水會導致疾病並對環境造成傷害,這就是我們要求對其進行整治的原因。Mor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公司認為它可以滿足要求,但正如這一解決方案所證明的那樣,EPA不會允許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美兩開發商承認違反清潔水法規 EPA宣佈與其達成和解 新聞 第2張

2012年,美國環保署收到公民投訴,稱Cascadas污水收集系統保留池排放的污水滲入市民前院,污水進入Cascadas雨水收集系統。美國環保署檢查並確認了這些索賠,並於2013年向莫拉開發公司發出命令,要求立即終止污水排放到周圍的水中。該命令還要求提交記錄,證明污水已正確運至污水處理廠,以及拆除Cascadas污水和雨水收集系統之間所有未經授權的連接(旁通管道)的時間表。

2013年,美國環保署收到公民投訴,聲稱Montecielo的污水正在排入一條未命名的小溪,裏約巴亞蒙的一條支流,後者又排入大西洋。美國環保署視察了Montecielo並確認了排放情況。莫拉開發公司沒有允許這些排放的許可證。2013年,美國環保署發布命令,要求Mora Development SE和Mor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遵守“清潔水法”,包括立即停止向美國水域排放污水。

2018年,莫拉開發公司(Mor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對2016年的刑事案件表示認罪,該案件涉及在Toa Alta的Cascadas Development的住宅排放衛生廢水的重罪。莫拉開發公司違反了“清潔水法案”,將一個儲罐通過旁通管排入Toa Alta市政雨水系統,然後進入當地水體,沒有獲得國家污染物排放消除系統許可證。該請求要求Mor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支付300萬美元的罰款,為期五年的緩刑,並向受其犯罪行為影響的受害者支付賠償金。民事和解涉及Mor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和Mora Development SE,因為他們參與了Montecielo和Mor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在Cascadas的非犯罪行為。

自2000年以來,防止下水道溢出和執行污水違規行為已成為EPA執法和合規保證辦公室的國家執法優先事項。針對Mor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和Mora Development SE的行動強調了這一重要的執法優先事項; 定居點產生了顯着的環境效益和顯着的具體和一般威懾。

美兩開發商承認違反清潔水法規 EPA宣佈與其達成和解 新聞 第3張

關於美國清潔水法

美國的清潔水法案是1977年對於1972年聯邦水污染控製法案的修正案,它制定了控制美國污水排放的基本法規。清潔水法案授予美國環保署建立工業污水排放的標準(基於技術),並繼續建立針對地表水中所有污染物的水質標準的權力。清潔水法要求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建立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工業設施污水排放特定污染物數量的限制。

清潔水法案(CWA),或聯邦水污染控製法,是在美國聯邦管理地表水污染的第一個主要法律。建立了美國水域的污染物排放規範的基本結構,和地表水的質量標準。最初制定於1948年,特地為州和地方政府提供技術幫助資金來解決水污染的問題,包括科研。水污染被看作主要是州和地方的問題,因此,聯邦政府沒有規定目標,目的,限制,甚至指導方針。執法方面聯邦嚴格限制在涉及州際的水域,只能在污染源起的州的同意的情況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