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常务次长张斗辉表示:「陈嫌是犯下杀人『重罪』」。(图/胡智凯拍摄)

 

优传媒记者胡智凯/台北报导

港女命案嫌犯陈同佳昨天获释时表示自己是「一时冲动下所犯的过失」,今天国内则传出有「蓝营法界国师」愿替其辩护,可「全身而退」。不过,法务部常务次长张斗辉表示:「陈嫌是犯下杀人『重罪』」;而以「黑心律师」名号走红于媒体的杨姓律师,也认为不大可能构成过失致死罪。

 

国内媒体今(24)日传出陈同佳的牧师管浩鸣,曾在9月及10月来台寻求所谓「蓝营法界国师」的协助。原本陈嫌拒绝到有死刑规定的台湾受审,但在管浩鸣大力说服下,坚称自己是过失犯案,而该法界国师所属的律师事务所也会替他全力辩护,确保陈嫌能全身而退,事后港方也会给陈家应有的补偿,这才使他愿意配合。

 

而陈同佳昨天获释后,第一时间就向媒体表示,是在一时冲动下所犯下的过失,他愿意前往台湾自首投案,并且请大家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对此,法务部常务次长张斗辉答复本刊询问:「陈嫌是犯下杀人『重罪』,为了有效追诉,必须要有相关的事证,但如果事证没有依正当法律程序提供,恐怕未来在法庭的审理过程中会面临挑战。」因此他强调:「事证是越完备越好。」

 

以「黑心律师」名号走红的杨姓律师也分析,影片拍到陈嫌把受害人塞进行李箱,并丢到公园的草丛弃尸,因此比较可能构成刑法第271条杀人罪;至于坊间传出的「过失致死罪」、「当场义愤杀人罪」,他均认为不大可能。

理律法律事务所资深合伙人、知名律师陈长文(图左)承认见过管浩鸣一次。图为他接受前总统马英九赠勋,两人亲暱寒暄。(图/撷取自总统府Flickr)

而关于事证的部份,杨律师表示,香港只有「陈嫌的笔录」而已,如果香港愿意拷贝一份给我们,当然可以参考,若不给也没关系,反正来台湾后,台湾的检警会再重新讯问、重做笔录。

 

杨律师强调,基于无罪推定原则,我们一定要让陈嫌回台,并在台湾律师的陪同下,才能接受公平公正的审判。

 

据中央社报导,理律法律事务所资深合伙人、知名律师陈长文承认见过管浩鸣一次,其余问题则无可奉告。而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24)日在立法院答询时也透露,有掌握到管浩鸣进入理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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