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臺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

日本一直是許多國人赴國外旅遊的首選,光2017年一年,臺灣赴日旅客就有456萬人次。日本的景點、溫泉、美食,甚至整潔的環境,都是吸引國人赴日旅遊的原因。但不知大家是否有注意到,在日本入住飯店的時候,櫃檯人員一般都會要求提供所有入住房客的護照資料,或是要求登記每一位住宿旅客的姓名、年紀等資料,而旅客也都會配合。

當我們國內入住飯店的時候,櫃檯人員會不會也要求旅客提供身分證或登記個人資料呢?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3條規定:旅館業應將每日住宿旅客資料登記;其保存期間為半年。前項旅客登記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並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因此,當飯店如果要登記旅客身分,仍然應該要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而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飯店確實可以為了管理旅客的目的,依照飯店與旅客間的「住宿契約」來蒐集旅客身分資料,因此,飯店蒐集旅客的個人資料,是符合個資法規定的。

另外,大家是不是還記得今年2月發生的花蓮地震,在救援過程中,就發生弄錯旅客住宿房間號碼而導致救援延誤的事件,所以讓飯店清楚知道各個房間中究竟住了那些旅客,確實是可以增進旅客的安全。同時,按照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條規定,當飯店知道住宿的旅客有攜帶槍械禁物品、施用毒品、自殺、聚賭等不法或危險行為時,飯店應該立刻通知警察機關處理,因此,如果飯店能知道房內旅客的個人資料,可以使警察機關在處理時更能掌握狀況,做出正確的判斷,這樣可以對所有飯店內旅客的安全就會更有保障。

但是,應該特別注意的是,飯店蒐集個人資料,應該在蒐集之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內為利用,因此,如同上面所說,如果飯店蒐集旅客個人資料是為了飯店管理及旅客安全等目的,那基本上,除非符合個資法第20條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之一(例如當事人書面同意),否則飯店不可以將這些個人資料用做行銷、分析等原本蒐集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同時,當旅客退房的時候,也就是原本蒐集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不再存在,此時,飯店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這些旅客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參照)。

因此,下次再去飯店住宿的時候,如果櫃檯要求提供身分證登記,就大方提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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