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句垃圾話也被罰?那推人的違反體育道德的為啥不罰?吐口水的處罰這麼輕。CBA處罰沒看懂。

山東高速險勝江蘇肯帝亞的比賽,小鯊魚陶漢林意外成為了賽後的爭論焦點,起因很簡單,由於陶漢林有幾個球連續被江蘇隊吳冠希蓋冒,作為中鋒感覺顏面無光,所以在一次大力灌籃後朝著吳冠希噴了幾句垃圾話,不得不說這個既沒必要,也顯得多餘,這個確實是小鯊魚做的不對,那麼比較燒腦的問題來了,江蘇肯帝亞的曹飛替小弟出頭推搡了陶漢林,先不管他推搡得力度有多大,我們就說他沒有收到處罰這個事本身就有爭議,我們學過法律的都有一個常識,就是不能以別人的過錯作為自己違法亂紀的理由,同樣,這個道理在球場上也適用,要罰陶漢林可以啊,你也應處罰推人的曹飛,不然怎麼服眾呢。

還有說到廣廈外援福特森,雖然貴為外援MVP,但平日的一些小動作引起球場爭議不是一次兩次了,他是什麼樣的人其實電視轉播鏡頭騙不了人,我們不去評價他的人品如何,這個大家有公論,我們來討論下這個一場的判罰,我甚至看到有人說因為吐口水沒有吐到裁判身上,所以判罰是1場,我首先表明一個觀點,就是口水吐了就是吐了,也別找台階下,噴句垃圾話就被禁賽一場,是不是我理解還不如噴口水或者推人比較合適呢?所以我個人觀點認為,這個兩個判罰值得商榷。


福特森向裁判吐口水禁賽一場,陶漢林隔扣對手,怒吼幾聲,也被禁賽一場,真的很想不明白籃協的處罰尺度,福特森的職業素養差由來已久,一次次的處在風口浪尖上,沒有得到懲罰,讓福特森更加肆無忌憚,目中無人,居然向裁判吐口水這麼惡劣的行為都做得出,籃協到底在顧慮什麼,為什麼不殺一儆百,嚴懲福特森,還大家一個乾淨的聯賽。

陶漢林僅僅是怒吼幾聲,六犯離場時也向球迷深鞠兩個躬表示歉意了,也沒引起多大的影響,籃協給出的理由是陶漢林對對手使用侮辱性語言,陶漢林作為職業球員,出現這種情況,應該被罰,但跟吐口水一樣被停賽一場,這很難服眾吧。

怒吼幾聲跟吐口水,孰輕孰重,明白人一眼就看得出來,如果陶漢林禁賽一場是正常的,那福特森應該禁賽五場,這樣才能嚴懲他的惡劣品質,讓他收斂一點。


是個人就能看出端倪,出現不公平的現象,裡面肯定有深層次的原因,人際關係、利益等,先說人際關係,這就與俱樂部的各種公關有關,當然有時你就是再公關也比不過某些有淵源的舊情有用,比如曾經的隊友、同學、師生等,原先那種送錢就能辦事的時代過去了 最重要的是利益,說到利益最應該說的就是或明或暗的博彩公司,就怕和這個有關,想到原來的足球,除非司法介入,不然誰也不好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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