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发票开奖节目自本(103)年1月25日起改在东森财经新闻台57台播出

播出时段仍为下午1时30分至50分,如逢星期例假日,播出时段调整为中午12时30分至50分。

资料来源财政部:http://invoice.etax.nat.gov.tw/index.html

领奖注意事项

1.开放领奖请于邮局公告之兑奖营业时间内办理,中奖人填妥领奖收据并在收据上粘贴0.4%印花税票【中五奖(含)以上者】,携带国民身分证(非本国国籍人士得以护照、居留证等文件替代)及中奖统一发票收执联兑领奖金。中特别奖、特奖、头奖者请向各直辖市及各县、市经指定之邮局领取奖金;中二奖、三奖、四奖、五奖、六奖者请向各地邮局兑奖。(各地邮局延时营业窗口及夜间邮局均不办理兑奖业务。)
2.统一发票收执联未依规定载明金额者,不得领奖。
3.统一发票买受人为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公立学校、部队及营业人者,不得领奖。
4.中四奖(含)以上者,依规定应由发奖单位扣缴20%所得税款。
5.中奖之统一发票,每张按其最高中奖奖别限领1个奖金。
6.其他有关领奖事项均依「统一发票给奖办法」规定办理。
7.若有任何兑奖疑义,请洽询服务专线电话:(02)2396-1651
8.本期无实体电子发票中奖号码,公告于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站:http://invoice.etax.nat.gov.tw/

 

统一发票中奖人领取奖金的有效期间是开奖日之次月6日起的3个月内,逾期即不能发给,例如:
1、2月份统一发票领奖期限为4月6日至7月5日。
3、4月份统一发票领奖期限为6月6日至9月5日。
5、6月份统一发票领奖期限为8月6日至11月5日。
7、8月份统一发票领奖期限为10月6日至次年1月5日。
9、10月份统一发票领奖期限为12月6日至次年3月5日。
11、12月份统一发票领奖期限为次年2月6日至5月5日。
但领奖期限的最后一天,适逢星期六、星期日、例假或国定假日,则可以顺延一天给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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