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公路总局无管辖权,判 Uber 胜诉免罚 1 亿元,对此公路总局表示,会依程序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说明上诉。(图/Uber)

交通部公路总局认定 Uber 违法派遣白牌车载客,开出 4 张罚单共重罚 1 亿元,不过 Uber 不服并提起行政诉讼,今( 9 )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公布判决结果,认定公路总局无管辖权,判 Uber 胜诉免罚,对此公路总局表示,会依程序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说明上诉。

交通部公路总局于 2017 年发现 Uber 在台北市、台中巿未经申请核准利用网路平台经营汽车运输业,因此依违反《公路法》第 77 条规定,对 Uber 陆续开出 4 张各 2,500 万元罚单,共计 1 亿元。

不过 Uber 不服并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只是引进 App 网路平台,并由驾驶与乘客自行在平台进行交易,无经营计程车客运业。且依《公路法》规定,应由公司所在的台北市政府裁罚,非公路总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虽然 Uber 未向台北巿公路主管机关申请核准,就经营计程车客运业,显然违反《公路法》相关规定,不过应该是由台北市政府裁罚,公路总局就「台北巿辖内计程车客运业」并无管辖权,因此判决公路总局败诉, Uber 免罚 1 亿元,全案可上诉。

对此,公路总局回应,针对今( 9 )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对公路总局未具裁处 Uber 案管辖权之不同见解,公路总局原则尊重,于后续正式收到裁判书后,对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不同见解部分,将会同法制单位研析,依程序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说明上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