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7 12:45

〔記者王駿傑/新竹報導〕36歲陳姓男子上月中開車行經新竹市區,忽然一名熟女騎機車紅燈右轉從巷弄衝出,受到驚嚇的陳男反射動作按喇叭,不料竟遭熟女騎士比中指;事後,陳男上網一查,發現比中指在古希臘表示雞姦,在西方國家一般認為具有侮辱性,氣的持行車紀錄器截圖向警方報案,提告熟女妨害名譽。

陳男向警方控訴,他7月中旬開車在新竹市區道路直行,忽然1輛機車紅燈右轉從巷弄中衝出,差點撞上他的轎車,情急當下他按了1聲喇叭警示,未料對方竟騎機車到他的轎車前方以左手比中指,隨後加速離開。

陳男表示,他回去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比中指的機車騎士疑似是名熟女,但對方頭戴安全帽,無法確定長相,加上事後他上網查比中指的含意,依維基百科記載,比中指的手勢在古希臘表示雞姦,用來鄙視、恐嚇或威脅他人,在一些文化中,該手勢具有人身攻擊的含意,因此氣憤難耐,深感人格尊嚴受辱,決定報警提告。

法界人士指出,一般人被對方比中指通常只會發怒,很少真的會向警方報案,但現實中也有不少亂比中指喫上官司的案例,呼籲民眾「中指很珍貴,別隨意對人比畫!」。

一名20多歲的機車騎士阿東(化名)2016年5月在南投縣草屯鎮某外環道路直行,忽然有輛汽車自外側變換車道插入,阿東受到驚嚇,火氣一來向對方比中指,當時南投檢方就認為比中指具有人士攻擊的含意,將阿東起訴,同年11月更被南投地院法官判處一萬元罰金。

無獨有偶,臺北市呂姓男子2016年駕車在北市信義區窄巷內,與另名王姓汽車駕駛會車無法通過,雙方互不相讓,呂男下車朝王男比中指3秒,結果被對方控告公然侮辱,遭臺北地院判罰5千元。

  • 受到驚嚇的陳男反射動作按喇叭,不料竟遭熟女騎士比中指。(記者王駿傑翻攝)

    受到驚嚇的陳男反射動作按喇叭,不料竟遭熟女騎士比中指。(記者王駿傑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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