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是投資新手,想要拿出一部分薪水做點投資,最近常看到媒體報導關於期貨商品的新聞,想要知道它是否適合本身投資屬性,股票交易與期貨交易之差異?投資時又該注意些什麼事項才能維護自身權益?

投保中心提醒,期貨交易是一種集中交易標準化遠期契約的交易形式,對於交易人而言,具備避險、套利、投機等功能;期貨與股票交易方式有諸多差異,特別要注意是期貨契約有到期日、採保證金交易,以及須逐日結算並搭配保證金補繳及特定條件下強制平倉機制等特性,與股票交易原則上無特定到期日、採現金足額或信用交易,毋須逐日結算不同;整體而言,期貨交易具備高度財務槓桿效果,風險相較於股票亦較高,交易人須具備比較高的風險承受程度。

另外,投保中心也提醒王小姐,期貨價格與所連結之標的(如加權指數等)價格在通常情況下具有高度的連動效果,然因諸如上述交易方式之差異等因素,使期貨交易亦具有獨立之特性。期貨交易新手於進入市場前,宜建立對於期貨契約連結標的之瞭解,另就期貨交易之特性、風險等亦應具備相當程度之認識,並建議從小額合約開始交易以累積經驗。

其中特別提醒,期貨因其高槓桿特性及採保證金交易,交易人對於市場行情判斷錯誤時,損失可能大於原始投入金額,交易人應衡量自身財務能力,設立妥適之停損原則及執行嚴謹之資金控管,建議預留相當比重之資金,而勿將全數資金納入保證金中操作,以避免市場行情與預估走勢相左而產生虧損,或因行情劇烈震盪而被迫平倉出場致蒙受超額損失。

此外,投資人開立期貨交易帳戶時,應注意選擇合法期貨商及從業人員,合法業者相關資料可至臺灣期貨交易所網站之期貨商名冊查詢,未列於名冊之期貨業者可能為地下期貨公司,投資人應避免與其交易;地下期貨公司常以交易手續費、保證金較低,甚至無需保證金等方式作為吸引投資人進行交易之誘因,然地下期貨因無結算機構參與其中作為中介,且可能並未實際下單而係與客戶對賭,交易人縱投資有名目上之獲利,地下期貨公司可能不堪虧損或惡意捲款潛逃,致交易人獲利恐無從實現而權益受損,對交易人之保障不如合法期貨商。

另投資人於開戶時,應詳閱期貨商提供之受託契約及風險預告書,確認自身權益範圍,並由合格期貨業務員做契約內容、期貨交易程序之解說,並避免將個人帳戶及資金委由他人代操,以免資金遭不法挪用或衍生其他紛爭,導致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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