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是寫作中比較常用的文體,由於其應用的場合比較正規,所以公文寫作中需要遵守一些既定的「規矩」。一些新手在進行公文寫作時往往對這些既定的規矩掌握得不熟練,所以今天我們就來學一學公文寫作中的常語,希望能給大家些幫助。

01開端用語

公文中用在正文的全篇或段落開頭表示行文目的、依據、原因、背景等的詞語。如「據、根據、依據、查、奉、茲、按照、遵照、依照、為了、關於、由於、鑒於、隨、隨著」等。

02期請用語

公文中表示作者某種期望和請求的詞語。多用於上行文、有時也用於平行文和下行文。常用的期請用語有「請、敬請、懇請、提請、報請、擬請、希、望、希望、切望、熱望、盼、切盼」等。

03綜合用語

公文中用以連接具體情況敘述和總概性敘述的詞語。綜合用語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常用的綜合用語有「為此、據此、值此、至此、有鑒於此、綜上所述、總之」等。

04稱謂用語

公文中表示對機關、單位、集體、個人不同人稱稱呼的詞語。一般性稱謂用語用於上對下、下對上、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的機關、單位之間,如「本(廳)、我(廳)、該(廳)、你(廳)」等。表示尊重的稱謂用語多用於下對上、不相隸屬的機關、單位之間,如「貴(廳)、××長」等。黨內一般稱「××同志」。

05承啟用語

公文中用來承接上文並引起下文的詞語。常用於通知、決定、報告、計劃、規章制度等文種。一般結構特點:前面以一介詞結構承接上文,後面用一個基本固定的結構形式引起下文,如「根據……特作如下決定」、「為了……提出如下意見」等。承啟用語的上文一般較為簡短,下文是文中內容的主體部分,並多用條款形式表達。

06批轉用語

公文中表明對下級來文批示意見或向下批轉、轉發公文的詞語。常用的有「批示、審批、閱批、核閱、閱示、批轉、轉發、頒發、印發、發布、公佈、下發、下達」等。

07表態用語

公文中表示作者意見、態度的詞語。按表態用語的輕重程度可分為明確表達用語、模糊表態用語。明確表態用語有「應、應該、同意、不同意、批准、照此辦理、遵照執行、組織實施、貫徹落實」等。模糊表態用語有「原則同意、原則批准、似應、擬同意、參照執行、供參考、可借鑒、酌情處理」等。

08徵詢用語

公文中表示徵請、詢問對有關問題的意見的詞語。主要用於上行文的結尾和平行文的結尾。常見的徵詢用語有「當否、可否、妥否、是否可行、是否妥當、是否同意、如有不當、如無不當、如有不妥、如果不行、如果可行、意見如何」等。

09引敘用語

公文中表示引述來文的詞語。主要用於批複、復函、指示、決定等文種。常用的引敘用語有「收、接、悉、前收、前接、現收、現接、近收、近接、驚悉、欣悉、收悉、聞、近聞、驚聞、欣聞、喜聞」等。

010結尾用語

公文中表示全文結束的詞語。不同的文種對結尾用語有不同的要求。如請示的結尾用語可用「以上請示當否,請批複」,「妥否,請批示」,「上述意見如果可行,請批准」等;報告的結尾用語可用「以上報告如有不當,請指示」,「以上報告如無不當,請批轉各地執行」等;通告的結尾用語可用「特此通告」,「此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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