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到這新聞時,腦海里閃爍著幾個字不可能,不可能是新聞媒體亂寫污衊。

在大家心中張丹峯是顧家,疼老婆的好形象難以相信會做出這有外遇的事。洪欣的年齡比張丹峯大而且洪欣兒子起初是很排斥張丹峯的,不理會,沒好臉色。但是張丹峯對洪欣兒子是在電話裏天天給他講故事,連續講到7天的時候,又編回來再講!!所以,可以看得出來張丹峯為什麼對洪欣的兒子這麼好了,那是因為跟自己從小的身世差不多。所以特別的感覺到父愛是對孩子很重要的,能夠給予張鎬濂更多父愛,讓他在成長中沒有缺失,這一點還是讓人點贊的。從這可以看出,當時張丹峯是很愛洪欣的,愛屋及烏。洪欣當時還冒著高齡產婦的風險生下了女兒。多恩愛的一家人。

那則出軌新聞不知道是真是假,後來張丹峯也發了律師函,這經濟人辭職了。希望媒體不要去偷拍他人生活,迫害他人家庭,把事情鬧大尊重當事人的隱私權。

最後,祝張丹峯和洪欣一家人幸福美滿。


不離婚不離婚不離婚,拖也要拖死小三和渣男

哈哈,好吧,我確實夠狠!

可能對於大多人來說,遇到這種事情都會勸離婚。覺得與其這樣委曲求全的貨,何不成全別人又放過自己呢?

我想說NONONO!

姐姐可沒那麼好心。

憑什麼老孃要為別人犯下的錯誤買單,憑什麼別人對不起我,我還要成全別人?

我又不是聖母婊白蓮花,憑什麼別人傷害了我,我反而還要躲開一輩子不見,一個人在看不見的地方獨自哭泣抹眼淚?

 

作為一個新時代女性,遇到這種事情不是傷心哭泣要死要活,更不是大家所說的離婚走人從此江湖再也不見。

要知道對於一個已經不愛你的男人,你每天在他面前傷心哭泣抹眼淚,他非但不會心疼,恐怕還會覺得你會把他哭得更倒黴。估計到時候渣男本質一股腦全冒出來,直接跑小三被窩裡從此掉入溫柔鄉,哪裡還管你哭不哭鬧不鬧可憐不可憐。

要知道一個男人如果不愛你了,看了你都討厭,你哪怕為他哭得肝腸寸斷,他都不會多看你一眼多心疼你一下。

 

還有第二點,如大多數人所說的那樣,覺得做女人就要有骨氣。

你傷害了我,我好委屈好傷心好難過再也不想見到你們這對狗男女了,所以離婚離婚,離婚以後老孃就再也不想看到你們這對狗男女了,老孃要去過自己的清凈日子去。

eeeeem…

拜託,這年頭骨氣能當飯喫嗎?

瀟灑的離婚?

人家巴不得你趕緊走趕緊滾,好給自己挪地方好嗎?

你走了,小三就可以正大光明的進你家,躺在你曾經溫馨佈置過的家裡,睡你調教了多年的的男人,甚至更可怕者還收買你十月懷胎生出來的小孩。

看看皮褲汪和國際章。

到最後你生的小孩管人家叫媽媽,曾經是你老公的那個男人也有了新的老婆。你呢,只能可憐兮兮的躲在一個陰暗的小角落裡,每天看著新聞觸景生情,再在網上發一些傷感惹人同情的小文章。

 

可這又有什麼用呢?

那個男人已經不屬於你,你的孩子管別人叫媽,你的財產全被別人搶到自己名下。

大眾即使再同情你可憐你替你叫委屈,也只能是網上談兵幫不了你什麼。

哪怕大家在網上罵死小三和渣男,人家的日子照常還是過,你依然一無所有什麼都不是。看看南京小三門,就知道了。(不知道的可以去搜搜看)

 

所以遇到這種渣男和小三,不如學學馬伊琍。

小三被搞得聲名狼藉,曾經的輝煌不復存在,到那裡都會被人揹後翻翻曾經的光榮往事。到如今翻身估計是指望不大;

渣男也被收入家中到不說言聽計從,但至少當初的事鬧得沸沸揚揚,想要翻身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可能很多人要說,我纔不要像馬那樣委曲求全,還和渣男過日子?

 

你真的覺得人家是委曲求全嗎?

NONONO.....

要知道你只要一天不離婚,你就是正大光明的原配,小三到死都還是一個萬人唾罵的三。

他們要是真心相愛,可能傷心啊難過啊肝腸寸斷啊覺得這輩子為什麼不能在一起啊。

而你要做的,就是要讓他們傷心難過每天死去活來被折磨的人模狗樣兒。

這時候渣男如果真的是愛小三愛到非她不娶,揚言可以為她去死什麼的。

那好啊,你把所有的財產都給我,你凈身出戶,白紙黑字寫下來,各種證據都弄好,去法院各種手續辦好,老孃敲鑼打鼓成全你們。

現如今所有財產都歸你了,那個背叛你的渣男還要來幹什麼,還等著下半輩子伺候他嗎?

讓他光著屁股去和小三結婚過美好的生活吧。

 

所以,遇到這種渣男和小三。30歲以下的小姑娘可能都會憑著一腔怒火,覺得絕對不能委曲求全的和渣男過活,一定要有骨氣要離婚。

要知道你如果衝動之下離婚了,那真的就是從此阿郎是路人。你只能看著狗男女逍遙快活的去過後半生。

所以最爽的辦法,就是拖拖拖,拖死也要狗男女。

哪怕最後真的要離婚,那好啊,不說真的讓渣男凈身出戶,但也要盡量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和財產。

要知道人還是活在現實中的,過了三十歲,就不要整天情情愛愛或者骨氣不骨氣。

在生活面前,情愛和骨氣算個球。

姑娘們,別意氣用事,忍一忍,可能真的明天會更好哦!??


想說說個人觀點,前幾天剛看到這個新聞,我就覺得好驚訝,不可置信,是張丹峯瞎了,還是我瞎了,張丹峯既然會看上矮小黑,因為從頭到腳她跟洪欣沒有可比性好不好,我也是醉了,只能說情人眼裡出西施,本來我個人真的挺喜歡張丹峯,看到新聞馬上取關。

在說說矮小黑,明明知道人家有老婆有孩子,還做小三,我真是不明白了,雖然顏值不怎麼樣,但是天下男人多的是,為什麼非要破壞別人的家庭,還是覺得別人用過的東西要香一點,做這種道德敗壞也不怕家裡人丟人嗎?有一句話說的好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我相信你會有報應的,不就一個渣男留著吧,她能這樣對洪欣,也可以這樣對你。如果我是洪欣我會離婚,拖著他等於就是拖著自己,每天讓自己痛苦,為了一個渣男不值得,跟這樣的男人繼續過日子覺得噁心,當然也不能輕易放過矮小黑,該要的東西改得的一樣都不能少,就算離婚了,相信他跟矮小黑也不好過吧,作為公眾人物做出這樣的事情輿論也會把她們壓死,個人觀點。

首先,這是受法律保護的成年人婚姻,這個案子不應該考慮誰比誰大誰比誰小的事。當初牽手成婚都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無論誰都是抱著對婚姻負責任的態度去的。現在,明擺著是婚姻中因為第三者的原因造成雙方婚姻危機。所以,這個案子可以從婚內出軌,非法同居或者重婚幾個法律關係著手,洪欣拿起法律武器展開個人婚姻財產,名譽的保衛戰。

其次,以婚內出軌(或者重婚,或非法同居),惡意串通轉移洪欣名下或者夫妻共同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侵害名譽權社會性質惡劣,已經嚴重影響到正常生活,工作,家庭到公安機關報案。對那個第三者的個人資產來路,以及個人收入與其收入是否配比與公司註冊資金,以及公司資產來路等等相關資產展開調查。最好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那兩個男女的法律刑事責任。


張丹峯疑似出軌!作為張丹峯的妻子洪欣,個人覺得目前應該控制事態往更糟的方向發展!最後無論出軌是否實錘,對洪欣一家簡單言之:合則兩利,分則俱傷!就演藝事業而言,如果兩人此次不能順利度過危機,無論是洪欣還是張丹峯,未來想要東山再起,只怕難上加難!

之前看新聞是洪欣長時間陪同女兒遠在香港居住,張丹峯在內地拍戲,夫妻兩地分居本是大忌!所以目前來看,洪欣和張丹峯應該重新協商好家庭與事業的關係,至於畢瀅,其實不是重點!如果夫妻關係自身沒有處理好,還會有李瀅,王瀅什麼的!當然之前讓畢瀅監管的公司應該馬上收回,這個時候財富也是最基本的退路!

最後,希望洪欣,張丹峯,張鎬濂一起攜手共度此次危機!


其實三波爆料到現在,個人覺得張丹峯出軌是板上釘釘了,第一次睡衣共處三個小時,第二次還是睡袍共處7小時,第三波又被拍到共處幾小時,一個男的和一個女的頻繁共處,說沒有事情很難讓人相信的,而且到目前為止只有張丹峯工作人員出來回應了一句很正常,男女共處很正常,捕風捉影,當事人畢瀅張丹峯洪欣全部沒有一個出來回應,應該是上一次爆料出來,洪欣是不相信的,還出來澄清,這一次估計洪欣也知道不對勁了,不再出來說話了,再加上這複雜的家庭環境,洪欣育有一子,和張丹峯又生育了一個女兒,如此錯綜複雜的婚姻關係,實在是剪不斷理還亂,即使擺放在面前只有離婚這一條路,估計也是要持續很久時間了,我們還是靜等洪欣回復吧,只是對張丹峯特別失望,洪欣不遺餘力的幫助他,最終卻落得了這樣的後果,不知道會不會後悔當初的決定呢?


首先這個消息我真覺得張丹峯可能是需要眼科醫生吧!

作為女人我覺得要保護自己的權益!

1,我覺得張丹峯現在不困從哪個角度看都不會離婚,否則自己的事業就費了。洪欣以不離婚為由將公司更名,馬上將畢瑩從法人位置上離開止損。

2,將經濟權要過來,免得渣男和小三轉移

3,如果是真的那洪欣的心會很傷,可能以後都不會再相信愛情了。所以不要離婚,如果有實錘有證據可以起訴張丹峯重婚罪,但不要解除婚姻關係。畢竟有人掙錢養家以後自己領著孩子隨便瀟灑。(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給渣男個教訓,現在社會太開放以至於我們都忘了還有重婚罪呢。

也許真的做有點過分了,但是張丹峯這麼做就不過分嗎?都是成年人了敢做錯事就要有接受懲罰的準備!


個人覺得這是兩個人的事,他們自己會處理好。

如果真的出軌了,個人建議還是離了吧,給自己一個交代。既然不愛了,何必在一起,不必委屈自己,婚姻裏不能有背叛,灑脫和平結束。

孩子方面的話,她還是有父有母,並沒有少了誰的愛,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勉強維持也不會幸福,也許給孩子帶來更多的傷害,最好的方式是放手。

當然最重要的是尊重當事人的選擇,當事人肯定有自己的考量。

最後個人覺得我們對婚姻應該有敬仰之心,婚姻是一種約束,也是一種承諾,已婚的人給自己的心上把鎖,遇到已婚的人也要給自己的心上把鎖,這樣纔不會迷路。


不好意思,不認識她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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