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特別聲明不在工商局股東名冊中記名,只在公司股權名冊中,這樣有什麼影響不?


你其實可以寫的更詳細點的。

持股0.375,應該是說你占公司的股權比例是0.375%;

100萬股佔7.5萬股,應該是說把公司的股份虛擬成100萬份,你佔了7.5萬股;

但按照你所佔的股權比例的話,你應該是佔3750股,也就是多了20倍;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可能就是不讓你的股東信息出現在工商局股東名冊中的補償吧;

如果真的是這樣,與對方簽訂的股東協議你就要慎重了。


謝邀,您好,首先不是工商登記的顯名股東,至於是委託投資、股權代持還是其他要看具體情形。


謝謝邀請。

0.375,這個數字後面沒有單位。

如果是比例,那麼就是37.5%,對應出資額是750萬。

下一句,100萬股佔7.5萬股,更是沒頭沒腦。

不好意思,真沒看懂。


上面兩組數據矛盾。登記在股東名冊中是可以的,但最好到工商備案。

感謝邀請。您的情況不是顯明股東。如果這樣的情況,建議您留好資料。維護自己的權益


謝邀,這句話我也看不懂,表達不通順。

工商登記和股東名冊可以不一樣,但是有不一樣的地方一定要約定清楚。


看是不是股東,唯一的標準是公司股東名冊上有沒有名字,有名字就是股東,沒有名字就不是股東。至於工商登記與否,不影響你在公司的股東地位。但是不在公司登記備案,也是有一定影響的,這個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前一句是股票占整個公司的0.375%,第二句我猜測有可能是有個代持的池子或者協議之類的東西總股數是100萬股,持有裡面的7.5萬股。這樣兩句話就對上了。因為工商不登記所以一般就是代持了。這樣比較被動,不像工商登記的那麼自由。


謝邀。說自己的看法。

那些都是騙人的。純騙!不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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