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一種樸素的愛情表白之詩,也可以說,它就是《上邪》中「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愛情詩的翻版,只不過多了客觀上戰爭殘酷的無奈而結局叵測而已。

可由於詩中有戰爭場面的描寫,有人說它是一首表現戰爭的詩。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摘之《詩經-邶風-擊鼓》中第四章「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擊鼓》詩,共五章,是一首「戍卒思歸不得」之詩。全詩以戍卒的憤懣為線索,通過對戰場和回憶的描寫,表達了征夫的思婦之情。

詩的背景是魯隱公四年(前719年),衛國公子州籲聯合陳、宋、蔡討伐鄭國的戰爭。

第一章「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激烈的戰爭中,很多人都在國內服役,為什麼偏偏地派我去駐守那遙遠的陳與宋,憤懣之情溢於言表。

第二章「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跟著將帥孫子仲,長期地駐守在陳國與宋國,一次也不讓我回家探望,妻子現在怎麼樣了,我一直憂心忡忡。

第三章「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戰爭中充滿了危險的變數,到哪裡去打仗?到哪裡去駐紮?戰亂中也不知馬兒跑到了哪裡?尋找無果,我也迷失在茫茫的森林裡。

前三章主要描寫服役中的戰爭。戰爭的殘酷,命運的不公,思鄉情切,憂心忡忡,最後連唯一能借力和傾吐悲苦的馬兒也丟失了,雪上加霜的殘酷描寫,成了後兩章思親的有力烘托。

第四章「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想起我與心愛的妻子在一起的幸福時光,我們相親相愛,共同訂立盟約,我要永遠地緊緊握住你的手,白頭偕老,永不爽約。

第五章「於嗟闊兮,不我活兮。於嗟洵兮,不我信兮」,「活」,「佸」的假借字,意為相會;「洵」,意為久遠。哎呀,老天爺呀!當初的永遠不分離,我現在實在是無法做到。當初信誓旦旦的長久在一起,我也無法做到,誠信也全丟失。哎呀,我的老天爺呀,對不起,我親愛的妻子,這可是我沒有一點辦法的無奈呀!

最後兩章是回憶,第四章「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全詩的題眼,在前三章的烘托對比之下,這種樸素的民間感情彌足珍貴,"求之不得,輾轉反側」,於後是便有了最後一章的「於嗟"。這"於嗟」不僅僅是無奈的嗟嘆,而是向人世,向老天發出的責問,「不我活兮」,「不我信兮」,是誰之責,我願意如此嗎?

這是一首愛情詩,是一首悲劇的愛情詩。悲劇是什麼?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打碎了給你看。戰爭毀掉了征夫的愛情,從第二章中「不我以歸,憂心有忡"和最後兩章的照應對比來看,「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不是什麼戰爭中的戰友情深的描寫,而是無奈中對愛情的直敘表白。失去的纔是最珍貴的,所以這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才成了後世愛情中的經典之語。


非也非也,這首詩出自《詩經》「邶風」裏的《擊鼓》,擊鼓啊,顧名思義,是說打仗的事兒,意思就是跟戰友的情義啊,發了誓要一起生一起死。同時感嘆回不了家啊,基本就是這樣,我就不跟度娘裏複製譯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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