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约会,男女,爱情,玫瑰,交往,婚姻,幸福,情侣,结婚,求婚。(图/达志/示意图)

▲法官依讯息及自述体位说法判刘男无罪。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正妹小芳(化名)因欣赏男友的刘姓友人对待女友的态度,因此常会到刘男家中借住,2人在浴室发生性关系,没想到奸情曝光后,小芳却怒告对方性侵。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若小芳真非自愿发生性关系,照理来说应采防御遮掩动作、自我防卫,又怎会陈述自己把双腿展开放在男方腰际间,因此判刘男无罪。

判决书指出,小芳于2017年8月30日因故借住刘男家,使用厕所的时候遭对方撞门进入,接著被强行抱起性侵得逞,过程中因刘男力气极大,用力推开、抗拒都无效,只能双腿垂放男方腰际两侧任他摆布。后来事情曝光后,小芳男友不堪带绿帽因此提出分手,甚至骂女方「破麻」等难听字眼。

事后女方不堪被分手,传讯刘男,「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呵,我留在这里,我已经没了依靠,搞到这样,你高兴了?满意了,帮我还是继续害我,是你让我失去一切,是你破坏我跟阿勋的感情,是你破坏我们4个人的友情,是你逼我做出这决定的,我不会撤告……反正你可以破坏我跟阿勋,那我也可以让你老婆没有你,在丁哥那边讲好,私底下就暗我?说我跟你暧昧、发生关系?」

对此,刘男在法庭上辩称,双方本来就有暧昧,且在此案之前就曾发生过关系,强调2人是合意性交。法官审理后认为,审酌双方对话记录,足见小芳可能将被分手的怨怼出气在刘男身上,且小芳叙述的证词前后不一、明显有瑕疵,因此判刘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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