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個人所得稅有增加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等作用,但我國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在經濟發展中已沒真正起到上述作用,且國民一直呼籲改革,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個人所得稅改革日益成為我國財稅體重改革里的重頭工作:新一屆黨中央國務院成立以來,持續研究個人所得稅改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黨的十九大報告也提出要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深化稅制制度改革,其中個人所得稅改革是六個重點改革的稅種之一,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深化基礎性關鍵領域改革中指出深化財稅體質改革,改革個人所得稅征管方式2017年8月29日,時任財政部長肖捷(現在的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表示,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總體方案已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為個人所得稅改革提供了信息支撐。個人所得稅改革,也就是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改革。

兩會關注焦點可以看出,個人所得稅改革成了熱點,也成了眾矢之的。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但是,我們從信息化建設和中央動態,我感覺,個人所得稅改革的確在加速了。歷年個人所得稅六次修改都是很簡單的,而非一直所說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個人所得稅改革,需從它的功能定位,也要兼顧效率的原則去改。

1.個人所得稅征管改革體現稅收公平性。優化和完善個人所得稅制,推進個人所得稅征管改革,重在解決稅負公平。我國目前個人所得稅征管體制里,未真正體現稅法統一、稅負公平、調節有度。隨著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費成本的變化,個人所得稅已對居民生活構成重要影響。每個家庭的教育、養老、住房按揭利息等成本上升,不同地區居民消費指數不同,顯然,現行征管模式未能考慮上述因素而制約了居民消費。同時,個人所得稅有引導個人投資的作用,而目前個人所得稅未能很好的發揮該項作用。

2.增加財政收入。個人所得稅是漏征漏管最嚴重的稅種,收入比重不足整個稅收收入的9%,增長空間巨大,在打造現代財稅體制里,改革個人所得稅,在調節收入(劫富濟貧)差距時候,將直接增加財政收入。(比如那些摳圖明星,比如快手抖音的牛逼網紅,該調節一下了)。

其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已明確我們將構建綜合與分類想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肖捷: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里提出「著力完善直接稅體系。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優化稅率結構,完善稅前扣除,規範和強化稅基,加強稅收征管,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功能。實行代扣代繳和自行申報相結合的征管制度,加快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這是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前提,前些年一直沒大改,就是數據支撐不夠,加上國家有錢,改革動力不足」2018年兩會的記者會上,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表示,將加快啟動稅收改革方案,啟動個稅修法。史耀斌指出,提高個稅起征點,會根據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水平變化,確定提出提高起征點的政策性建議;這次個稅改革前所未有的增加了專項扣除,首選重點是子女教育、大病醫療(專項扣除就是符合以後綜合與分類的改革的原則,考慮家庭支出成本),會根據實際情況具體確定專項扣除項目規模和數量。未來,將改革完善個稅徵稅模式,將分類稅制轉化為分類與綜合稅制相結合的徵稅模式,將一些勞動性所得,比如工資薪金、稿酬等,作為綜合所得合併起來,然後確定起征點進行徵稅

這裡筆者多加一點,就是近幾年發改委牽頭的信用體系建設,信用建設,多部門聯合懲戒,(前幾天看了發改委的一個公告,欠稅的且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有聯合懲戒措施)將會促使自然人納稅人提高稅法遵從度,也為改革助力(當然,目前遠遠不夠,比如目前主要是限制類似與高鐵、航空、出入境等領域,沒有真正覆蓋所有自然人)。

上面說了這麼多,其實,主要表達的是,第一、個稅改革將進入快車道,有必要關注頂層設計。第二、改成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後,將會為稅收籌劃提供空間,現在主要是源泉扣繳且以工資薪金所得的模式,工資薪金所得這塊基本是沒有避稅空間的。改成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完善稅前扣除項目,那每個人都以必要學一點個人所得稅法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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