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因涉「辦私案」而遭停職,並移送監察院進行彈劾程序。法務部今天表示,花檢已撤回對林俊佑的個案評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將不另行議處林俊佑案。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說,部長蔡清祥昨天已簽準林俊佑的停職命令並發文給花檢,同時將林俊佑移送監察院,花檢隨後撤回日前向檢評會提出的個案評鑑。

林俊佑懷疑女兒在班上遭同學霸凌、且幼兒園老師未妥善處理,心生不滿,兩度帶著休假的便衣刑警到幼兒園興師問罪,妨害學童及老師上課權。花蓮地檢署7月25日依涉犯妨害自由、恐嚇罪嫌起訴林俊佑。

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1日決議簽報部長停止林俊佑職務,並移送監察院進行彈劾程序。

花檢日前決議將林俊佑移送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檢評會原本預定8日開會,因林俊佑已遭停職並移送監察院,花檢已撤回評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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