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篇名為《農戶網購買到假種子至絕收損失百萬!店主:知假買假》的報道在網上迅速躥紅,假種事件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如今,又到春耕季,種植大戶們碰到假種事件仍然屢見不鮮,然而,他們把希望寄託於第三方的中介機構或個人的田間鑒定,導致事件不了了之,幾百萬的血汗錢就這麼打水漂 。

假種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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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種植大戶的維權之路:幾百萬的血汗錢打水漂,誰來賠? 新聞 第1張

1、2016年8月8月,靖邊縣檢測發現轉基因制種玉米3600畝,隨後進行了鏟除。

一個種植大戶的維權之路:幾百萬的血汗錢打水漂,誰來賠? 新聞 第2張

2、劉德明的種植專業合作社花了100多萬元買的蘿卜假種子致1600餘畝土地經濟損失上千萬元,犯罪嫌疑人也抓了,但損失的種植戶卻被告之過了收穫季節,較難估價。

一個種植大戶的維權之路:幾百萬的血汗錢打水漂,誰來賠? 新聞 第3張

3、江蘇連雲港東辛農場數十戶瓜農種植了蘇墾農友種苗公司培育的“早佳8424”西瓜,出現部分硬如石頭的畸形西瓜。農科院的專家前往現場調查,證明這是一起假種子事件。其事件導致1000多畝地瓜難賣!

一個種植大戶的維權之路:幾百萬的血汗錢打水漂,誰來賠? 新聞 第4張

出現疑似種子原因造成的種植生產事故後,我們要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來減少自己的損失?

維權路上又有哪些“坑”,我們要學會避過?

本文通過講述種植大戶曾慶榮的維權之路,讓大家對相關種子法律法規加深理解。

一個種植大戶的維權之路:幾百萬的血汗錢打水漂,誰來賠? 新聞 第5張

2017年,年近50歲的湖南省益陽市南縣人曾慶榮來到長沙市寧鄉大成橋鎮玉新村,承包了308畝土地,計劃種植蘿卜。

2017年8月上旬,他通過一個湖北某蔬菜種子公司的朋友介紹,認識了常德市的一個種子經銷商吳某。經吳某推薦,8月中旬,並以24元/罐的價格分兩次購買了共計450罐(50g裝)全韓文包裝的“新韓白玉”蘿卜種子,採取微信轉賬,未開發票。

一個種植大戶的維權之路:幾百萬的血汗錢打水漂,誰來賠? 新聞 第6張曾慶榮所購種子外包裝圖(圖片由曾慶榮提供)

9月發現第一批種植的蘿卜地裏缺蔸比較嚴重,吳某比較配合,到了現場看了下情況,並且打電話給種子生產廠家金銘種業反饋,種子公司那邊口頭也答應過來解決,但一直沒來人。為保證產量,曾慶榮隨後又向吳某買了80罐其他蘿卜種子進行補種。

11月,曾慶榮看着地裏的一些蘿卜形狀各異,又有糠心,實在難以銷售。可是眼看投入的種子錢、人工費、整地費用等共計幾十萬就要打水漂了,心理實在難受,決心一定要弄明白。

一個種植大戶的維權之路:幾百萬的血汗錢打水漂,誰來賠? 新聞 第7張曾慶榮種植的蘿卜形狀不規則 (圖片由曾慶榮提供)

11月下旬,曾慶榮向寧鄉市農業局反映情況,並申請了田間鑒定,12月12日,專家組來進行了鑒定,得出的結論為不同播期的蘿卜都有形狀不規則和糠心泛黃,造成此種現象的原因無法確定。

這個結論讓曾慶榮並不是很滿意,他認為這應該跟這個洋種子脫不了幹係。後來花費3000元,託人找來湖南省農科院的“專家”鑒定,還出具了一份湖南省農業科學院農作物田間糾紛現場鑒定意見書[湘農鑒字(2018)第2號]。

誰知,這個專家是假的,鑒定也是假的。不甘心的曾慶榮,對於真相絕不放過,便開始了這段漫長維權之路。

一個種植大戶的維權之路:幾百萬的血汗錢打水漂,誰來賠? 新聞 第8張

2017年12月,曾慶榮向湖南省農業委員會投訴經銷商吳某銷售假種子。

2018年5月2日,由於只有微信轉賬記錄,沒有購種小票等憑證,在和曾慶榮、吳某兩方不斷的詢問求證過程中,寧鄉市農業局認定曾慶榮只購買了150罐“新韓白玉”蘿卜種子,並作出處罰決定,以銷售沒有使用說明或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種子為判罰依據,處吳某10000元罰款。但吳某告知寧鄉市農業局,處罰對象應為種子生產商金銘種業。

曾慶榮也認為種子生產商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且應該賠償他所有的損失,隨後他一紙訴狀將金銘種業告上了寧鄉縣人民法院,法院於2018年7月18日立案受審。

2018年12月13日,法院一審判決公佈,只認定原告曾慶榮兩次在經銷商吳某處購買金銘種業生產的“新韓白玉”蘿卜種子150罐;吳某在其保存的金銘種業種子銷售單上備注了曾慶榮的購種數量450罐,以此作為證明種子數量的證據,但這與吳某一方在面對農業局執法隊調查時所說不一致,對吳某的舉證不予採信;

一個種植大戶的維權之路:幾百萬的血汗錢打水漂,誰來賠? 新聞 第9張吳某與金銘種業銷售單上備注了曾慶榮的購種數量(曾慶榮提供)

由於專家組進行田間鑒定是,並未對蘿卜面積進行測量,且沒有相關的證據能夠證明確實種了308畝蘿卜種子,無法確定“新韓白玉”蘿卜種子具體種植面積;與此同時,沒有證據表明曾慶榮所遭受的損失與“新韓白玉”蘿卜種子之間存在因果聯系。綜合種種,最終法院一審判決曾慶榮敗訴。

一個種植大戶的維權之路:幾百萬的血汗錢打水漂,誰來賠? 新聞 第10張

>>>>維權路上,“坑”多難辨

坑一:購買後,未開發票、清單等憑據,或者賬單保管不當。

坑二:大量採購後,未能留下一包做樣本儲存。

坑三:田間現場鑒定未能找合法組織,種植面積和損失值估計不準確。

知法熟規,理性維權

一個種植大戶的維權之路:幾百萬的血汗錢打水漂,誰來賠? 新聞 第11張

種植生產事故維權是相對比較復雜與繁瑣的。出現事故後要理性看待,根據自己或他人的種植經驗,先判斷是否是種子原因造成,倘若是由於氣候、管理等原因引起的,就不要盲目維權了,費力不討好,且專家鑒定費等費用還不低。

俗話說“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年。”這種情況下,還不如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加強田間管理或補種其他作物,把損失降到最低。

如果認定事故有很大可能是由種子造成的,就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般而言,農戶維權主要有四個途徑:

一是與種子經營者自行協商解決;

二是向農業、工商、消協等相關部門投訴,請求協調解決;

三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是向事發地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維權時收集的證據要有:

一是購買種子的證據,這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種子銷售發票或小票、宣傳資料、種子包裝袋等;

二是發生種植事故後要及時準備的證據,如果種植戶懷疑是種子質量問題或者標簽、使用說明不真實導致了生產事故,應當及時申請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田間現場鑒定,種植戶可以提出兩項鑒定申請,即鑒定造成事故的原因和損失程度。

在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事故原因和損失程度的情況下,如果該事故屬於種子質量原因或標簽、使用說明不真實造成的,種植戶或種子生產經營者可以聘請具有資質的價格鑒定機構,對損失進行權威鑒定。

有條件的,還可以將保存的原裝種子送往相關種子檢驗機構進行權威檢測,出具種子質量檢測報告。

只有掌握足夠的證據,知法熟規,理性維權,才能最大可能的挽回損失!

有朋友問我們在做什麼,我們只是一羣農業的觀察者,

一個熱愛農業,學習種地的社會主義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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