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詳細通報3起黨員幹部違規違紀問題 其中一起涉及三明 新聞 第1張

日前,福建通報了3起黨員幹部違規違紀問題,涉及建寧、莆田、龍巖,一起來看:

建寧一國企以購買工作服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

●違紀違法問題通報

2018年12月29日,福建省三明市紀委監委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為建寧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節能中心主任、縣順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餘正祥違規發放、領取津補貼問題。

經查,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順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責任公司以購買工作服、工作鞋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4.02萬元,餘正祥對此負領導責任,其個人從中領取0.48萬元。此外,餘正祥還在公司違規和重複領取降溫費、加班補貼、春節慰問金等津補貼5.6萬餘元。

●事件回顧

建寧縣順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責任公司,是縣經信局管理的縣屬國有企業,具有自主財務審批權。2015年7月,餘正祥兼任該公司總經理。

“餘總,今年工作服還沒發,乾脆讓大家到品牌店買自己喜歡的款式算了。”2015年11月,有公司職工向餘正祥提議道。

餘正祥也覺得以前的工作服款式不好看,加上公司對制式服裝和鞋子也沒有硬性規定,便同意了這一提議。很快,公司財務人員按照每人服裝採購費1200元、鞋子採購費600元的標準制訂了方案,經餘正祥審簽後,從品牌店購買服裝代金券發放給公司職工。

照此做法,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餘正祥未經會議研究,便以購買工作服、工作鞋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共4.02萬元,其個人領取0.48萬元。

“餘總,大家每個週末都要值班,挺辛苦的,能不能發點加班費‘犒勞’大家啊。”公司職工的提議再次得到餘正祥的認可。

隨後,餘正祥交代公司財務部門按“星期六加班工資”名義發放補貼。按照規定,餘正祥在享受經信局補貼的同時,不能在公司領取任何津補貼。然而,他認為公司性質比較特殊,每個週末和節假日必須值班,自己跟職工一起領取津補貼說得過去。為此,餘正祥從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個人從中領取補貼1.5萬元。

就這樣,餘正祥先後以“公休假加班工資”“節假日加班工資”“完成工作目標綜治獎”“春節慰問金”“體檢費補貼”等名義,違規濫發津補貼。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餘正祥違規領取和重複領取津補貼共計5.6萬餘元。

2017年10月,建寧縣委巡察組進駐縣經信局,延伸巡察發現餘正祥存在違規發放和重複領取津補貼等問題線索。

●查處經過

2018年2月,建寧縣紀委監委根據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對餘正祥有關問題展開調查覈實。

調查組通過調取該公司財務憑證材料、走訪瞭解情況等,初步掌握了餘正祥違規發放和重複領取津補貼問題。縣紀委監委按照規定對餘正祥立案審查調查。

此時,餘正祥還心存僥幸,在談話時企圖矇混過關。

“2015年這兩張0.96萬元、0.48萬元的工作服、工作鞋發票,請你作出說明。”審查調查人員開門見山。

“2012年時,公司作出過規定,可以為職工定做工作鞋服,有什麼不對嗎?”餘正祥分辯道。

“定做工作鞋服的合同有沒有?嚴格遵守規定了嗎?”審查調查人員追問。

“當時考慮到反正購買工作鞋服是發放職工用,就個人決定下來了,沒有按照規定開會研究和進行採購。”餘正祥低下頭說道。

最終,餘正祥承認了以購買工作鞋服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自己違規和重複領取津補貼的事實。

2018年5月,建寧縣紀委給予餘正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領取津補貼全部予以追繳。

莆田:某學校總務處副主任重複報銷培訓費

●事件回顧

不久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紀委監委駐區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接到區委巡察組移交的一條問題線索:2015年5月至6月,莆田市第九中學財務室有兩筆金額相近的費用支出,一筆“預支培訓費”2.8萬元至今仍未銷賬,而另一筆是已經報銷的教師培訓費2.814萬元。

“一個月內兩次培訓,培訓費用又如此接近,是不是巧合?”經過初步分析研判,駐區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立即成立調查組,赴第九中學展開調查。

在對九中財務室所有賬目進行仔細查看後,調查組人員終於在“借款單”上的借款人簽名和“差旅費報銷單”上的出差人簽名上發現了蛛絲馬跡:兩張單子都有副校長林某的簽名。

“2015年5月29日,你是不是找財務室預支了2.8萬元的培訓費?”調查人員直接從林某身上尋找突破口。

“我記得那次是全校14名老師一起去參加骨幹教師培訓時借的,按照培訓機構的要求需要先匯去培訓費,我作為帶隊人員,就向財務室預支了2.8萬元。”林某非常篤定地回答。

“那報銷憑證呢?為什麼這筆費用至今還沒有銷賬?”

“當初預支這筆錢是有文件依據的,而且錢是直接轉賬給培訓機構,培訓回來後我就把報銷憑證交給總務處副主任林義華,委託他進行報銷,不應該沒銷賬啊!”林某有點慌神。

按照林某的說法,拿着報銷憑證去銷賬的是林義華。可是為什麼沒有銷賬?另外一筆培訓費又是怎麼回事?

調查人員一方面收集當年培訓的所有文件資料和報銷憑據,另一方面找到參加培訓的老師和時任財務室出納姚某瞭解情況。

原來,兩筆金額相近的費用是同一場教師培訓。2015年6月30日培訓結束後,林某確實把報銷憑證委託給林義華去銷賬,可是林義華卻拿着報銷憑證重複報銷了一次培訓費。

“你知不知道培訓費已經預支過了?”調查人員找到林義華問道。

“知道。”

“那你還重複報銷,錢呢?”

福建詳細通報3起黨員幹部違規違紀問題 其中一起涉及三明 新聞 第2張

“我作為總務處副主任,要負責食堂用材的採購,那筆錢拿來當預備金了。”面對證據,已經“露餡”的林義華企圖尋找藉口開脫。但根據調查人員的瞭解,學校對食堂採購預備金並沒有相關的規定,校領導也未曾簽批這一筆預備金。

經過思想教育和政策解讀,林義華終於交代,當年培訓結束後,他拿着報銷憑證去銷賬,可是出納一時糊塗,忘記了這是預借的培訓費,於是林義華將錯就錯,拿着那張“有憑有據”的報銷單又領取了2.814萬元,存放在自己的銀行賬戶中,平常除了食堂採購的不時之需,個人的生活開銷也從中支出。

事後,林義華退還2.814萬元至學校賬戶。駐區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給予林義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分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範某誡勉談話處理,給予校長蔣某批評教育處理,責成教育局給予原出納姚某警告處分。

龍巖:人到國外定居單位仍發薪酬

日前,龍巖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黨員幹部嚴重不良習氣典型問題:龍巖市永定區煤管局黨總支書記盧招煊管理幹部“寬鬆軟”問題;龍巖市國土資源局新羅分局紅坊國土所原所長黃俊明不作為問題。

●管理幹部“寬鬆軟”

盧招煊擔任永定區煤管局黨總支書記、煤炭初驗管理總站站長期間,未及時給病癒後返回單位的幹部吳某安排工作,吳某多次提出申請,但煤管局均未給予答覆,直至2017年7月,才安排吳某工作崗位。

該站幹部謝某2014年11月出國定居後,連續三年未參加考覈,卻仍被評定為合格,直至2018年6月被解除聘用合同,並退還違規領取的報酬。

區委巡察指出上述問題後,盧招煊未認真抓好整改,甚至為了不得罪人,以站務會形式研究同意謝某請假以應付整改,對幹部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2018年11月,盧招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國土所所長不作為

2018年8月24日,黃俊明脫崗,6名羣眾等候了3個多小時,臨近下班黃俊明纔回到所裏,且在與羣眾溝通中,黃俊明態度生硬,未能很好地向羣眾做好解釋工作。

8月29日,新羅區效能辦到紅坊鎮開展效能督查,發現黃俊明再次脫崗,效能辦工作人員以辦事羣眾等名義,先後兩次致電諮詢業務,得到的是他在村裡協助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和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事兩種不同回應。黃俊明欺下瞞上,羣眾觀念淡薄、服務意識不強,說到底還是官僚主義問題。

2018年9月,黃俊明被降職為紅坊國土所副所長,並扣發20%的績效獎金。

福建詳細通報3起黨員幹部違規違紀問題 其中一起涉及三明 新聞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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