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須還押看管

48歲男子涉嫌兩度強姦現年16歲的女兒,日前被揭發後,被警方落案起訴2項強姦罪及一項猥瑣侵犯罪,今日被帶上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5月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的擔保申請被拒,須還押看管。

48歲男子涉嫌兩度強姦現年16歲的女兒。 示意圖

被告Y.C.W(英文名簡寫),報稱為倉務員。兩項強姦罪指,他於2015年及2019年12月,兩度在葵涌石籬二邨某單位內強姦女童X。猥瑣侵犯罪則指,他於2015年,在葵涌石籬二邨某單位,猥瑣侵犯女童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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