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男子謊稱苦命“陪酒女”實施詐騙的案件,當庭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19歲少年謊稱苦命「陪酒女」詐騙獲刑 新聞 第1張

去年5月10日,在蕭山工作的男青年阿龍通過當地QQ交友羣認識了一個叫“小倩”的女孩子。一來二去的網聊中,阿龍瞭解到了小倩的“悲慘身世”。據小倩說,她今年22歲,是浙江大學的在校學生,因為父親做生意失敗,家裡欠下了巨額外債。家庭落敗後,後媽更不待見她,基礎的生活費都不願意提供,在不得已之下她只能去酒吧當陪酒女賺錢……

性格比較老實單純的阿龍在聽了小倩的悲慘遭遇後,覺得小倩是個可憐人,當時就通過支付寶給這個從未蒙面的“女孩兒”轉了兩筆錢,共計7000元。後來,兩人在網上互相交換了照片,幾乎天天聊天,阿龍的同情心慢慢發酵,逐漸喜歡上了網絡那頭的小倩。

說起阿龍,馬上就快30歲了,家裡父母都希望他能早日結婚,阿龍自己也想結識一位善良的姑娘穩定下來。在和小倩的聯系中,阿龍一直抱着認真談感情的心理和她接觸,並在網上確認了男女朋友關系。而小倩呢,除了心安理得地接受阿龍給的生活費以外,還不斷向阿龍哭訴“奶奶生重病需要醫葯費”、“弟弟打架進了派出所,沒錢賠給傷者”等悲慘遭遇。每次哭訴後,小倩都會從阿龍那裡以“借錢”的名義拿到一些錢。

但是沒過多久,小倩主動在支付寶聊天界面裏聯繫到阿龍,向阿龍哭訴:“阿龍,我最近過得好慘啊……這些天你都不理我,我很難過,前幾天因為想你,在酒吧裏喝多了酒,沒想到被人強暴意外懷孕。我怎麼辦啊?”阿龍於心不忍,馬上給小倩轉了幾萬塊的打胎錢,同時又提到了見面的事情。哪想小倩還是推三阻四,不肯見面。

“我前前後後通過支付寶、微信、銀行卡已經轉給小倩30多萬了,可她卻從來不想見我。小倩會不會在騙我?”阿龍心裡越來越不安,開始懷疑起來,並於去年8月份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庭審中,被告人馬某某對虛構“小倩”身份行使詐騙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5月10日至8月期間,被告人馬某某虛構女性身份“小倩”,通過QQ、支付寶和微信等網絡通訊工具與被害人阿龍聯系,利用阿龍想與其談男女朋友的心理,編造各種理由從被害人阿龍處以借錢等方式進行詐騙,共計騙得人民幣326147元,後將騙得的錢款用於網絡賭博等。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馬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同時,被告人馬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庭審結束後,審判法官對這個案件感觸頗深:“現在很多年輕人啊,工作完就宅在家裡,沉溺於網絡的虛擬世界,這就註定會缺乏現實社會中的生活經驗。而甄別網絡世界中事實真假的能力,包對括角色虛擬、情節虛擬等的鑒別,是建立在擁有現實經驗的基礎上的。一般來說,往往越有故事的越不可信,也越應該有警惕之心!這一點是本案讓人深思的地方。”是的!本案中的被害人與被告人從來沒有見過面,甚至沒有通過電話或視頻聊天,卻輕易相信了被告人的種種說辭,最終落入詐騙圈套!

愛情是美好的,古往今來,“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是很多青年男女的心之所向。但是,法官想要提醒大家,除了美好的嚮往以外,還需要擁有一雙慧眼,能分辨出真情還是假意,不要被網絡假象矇蔽雙眼,網絡上的“故事”也不要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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