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幾個回答,不是什麼用狗捉就是下夾子,我覺得我有必要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了。

首先,豹貓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野生動物,捕殺是違法行為。

其次,養狗可以一定程度上維持養雞場的安定,但不絕對,同時,用狗捉豹貓這個目的本身是有問題的,看家護院是可以的,並且,狗是抓不住豹貓的。

養雞場的雞被豹貓捕食這是人獸衝突的問題,豹貓喫雞養雞場承受損失,所以應該推動生態補償。就是由林業部門對野生動物給人類生產活動造成的損失進行一定的補償。國家有相應的政策,只不過在各地方推動程度不一。

也可以尋求林業部門的幫助,讓他們對豹貓進行安全捕捉,比如誘捕籠,然後放歸到遠離人類生活又自然環境良好的地方,但請注意,不要私自誘捕,沒有許可的誘捕野生動物是違法行為。

當人類活動範圍越來越大之後,極大的擠壓了野生動物的生存空間,並且令它們的食物減少,所以,跑到養雞場偷雞喫的豹貓也是迫不得已。

比如已經消失的華南虎就是例證之一,只不過豹貓需要的生存環境和食物沒有像老虎要求那麼高,本身種羣又相對大,所以在現在還存有一定的數量,但數量已經非常少了,像江西、安徽這樣曾經的豹貓非常多的地方,現在已經很少能見到它們了。

但如果我們轉變意識,在發展的同時考慮到人和自然生態的和諧相處,我們是可以和這些野生動物共存的,而前面的回答中普遍的下夾子去獵殺的答案纔是最令野生動物保護事業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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