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566》本劇講述的是嘉靖與海瑞的故事。嘉靖三十九年,貪墨橫行、民不聊生。奸臣嚴嵩黨羽密佈、權傾朝野,清官海瑞不懼強權,敢於向腐朽封建的皇權發起挑戰。皇帝朱厚熜剛愎自用、練道修玄二十載,以一己之私始終把控著大明朝的軍政、經濟大權。

胡宗憲(1512年11月4日—1565年11月25日),字汝貞,號梅林。祖籍安徽績溪,家族世代錦衣衛出身,在東南倭亂時期任直浙總督。

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進士,嘉靖十九年(1540年),被授官為山東青州府益都縣縣令,累遷浙江巡按監察御史,為官二十五年,忠心為國,抗倭有力,官至兵部尚書和右都御史。死後追謚襄懋。

本劇中是由王慶祥飾演。

嘉靖十九年,胡宗憲考中進士,先在刑部見習,後前後任山東益都知縣、浙江餘姚知縣,繼而赴北彊抗擊韃靼,任山西宣大監察御史,再赴南國平定苗民叛亂,任湖廣巡按監察御史。嘉靖三十三年,調浙江抗擊倭寇,前後任浙江巡按監察御史,兵部左侍郎、都察院僉都御史,總督浙、直、閩、贛等處軍務,浙江巡撫,兵部尚書、少保兼太子太保,部察院右部御史等職。

從這些官職來看,兵部尚書、部察院右部御史都屬於正二品官職。這2個官職是最高的。

明代兵部尚書相當於現在的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總參謀長和後勤部長的總稱。

從這些可以看出,官職還是相當高的。

附明朝官職結構圖:


胡宗憲最高職位是兵部尚書、右都御史,外加直浙總督,這在明朝嘉靖時期屬於正二品官位,相當於現在的正部級幹部。

這裡我們有必要簡單瞭解一下明朝的官位制度。

明朝的中央官員品級有明確規定,正一品和從一品都是朝廷加官才授予的,如三公(太師、太傅、太保)就是正一品,三孤(少師、少傅、少保)和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則是從一品。

加官之下,便是真正執掌朝廷的六部,即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這六部的一把手稱為X部尚書,如吏部的一把手便成為吏部尚書,工部的一把手則成為工部尚書,他們的官階是正二品。

官階同為正二品的還有督察院的兩個頭頭,即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不過這一點很奇怪,不明白明朝為什麼會讓兩個人共同執掌一個部門,雖然說古代以左為尊,但兩人品階相同,朝廷又沒明確誰說了算,很難說左就領導了右。這一點到了清朝順治年間有改觀,因為人家明確了,以左都御史執掌督察院。

那麼我們回過頭來看看胡宗憲,嘉靖三十三年,也就是1554年的四月,明世宗朱厚熜欽點胡宗憲出任浙江巡按監察御史,負責平定東南倭患。胡宗憲不辱君命,平亂有功,很快就被嘉靖皇帝擢升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又加直浙總督。

請注意,這裡的兵部左侍郎是正三品,而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則是正四品,不過後者是胡宗憲兼的,所以此時的官階應以前者論,屬正三品官員。

有人可能會產生疑問,他不是直浙總督嗎,按理說總督最低也應該是正二品以上官階啊,這裡需要說明一下,明朝的總督並非實職官銜,而是一種加官,說白了就是在原有官職以外再加領一個官銜,以示尊崇。

具體點說,就是明朝的總督、巡撫和我們平時瞭解的清朝總督、巡撫並不一樣,清朝是實職,官位就叫總督,比如雍正時期的李衛便是兩江總督,而明朝的地方最高行政長官是「三司」,即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

明朝的總督和巡撫都屬於臨時官員,是朝廷的御史巡視地方或節制地方時臨時加上的,能加這個官銜的可以是朝廷二品的都御史,也可以是七品的監察御史,也就是說,明朝的總督和巡撫本身並沒有官階。

嘉靖三十九年,胡宗憲加太子太保,後又被嘉靖帝任命為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加太保,前面說了,太子太保和太保都是從一品官階,這是胡宗憲一生能達到的最尊崇地位了,但需要特別一提的是,太保也好,太子太保也好,都和總督一眼只是加官,不是實職。

這一點有點類似於現在部隊裏的軍銜,戰區司令員有的是上將,有的則是中將,而戰區副司令員也可以是中將,僅從軍銜上看,是分不出職位高低的,必須從實際職務上進行區分。

所以,胡宗憲雖然有可能會是從一品官階,但其行政職務最高是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也就是相當於現在的正部級官員。

節制幾個省,應該是副國級了


相當於上海市委書記


相當於現在的正部級吧


進不了京官的權力核心層,僅算浙福片區的封疆大史罷了,且要討好嚴黨纔能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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