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起,無論是繁星推薦、個人申請或考試分發,使用學測成績時,至多參採4科。...
108學年起,無論是繁星推薦、個人申請或考試分發,使用學測成績時,至多參採4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因應108新課綱上路,教育部去年覈定111年考招新制。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昨召開教務長工作小組會議,決議108學年起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及考試分發3招生管道使用學測成績,合併計算後至多4科。但有6校系在兩管道的參採科目不同,導致涵蓋範圍達5科,招聯會將要求6校系修正。

108學年起,學測改為自由選考,大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招生管道校系參採學測科目上限至多4科。招聯會教務長工作小組會議初步決定108學年起,無論是繁星推薦、個人申請或考試分發等招生管道,使用學測成績時,合併計算後至多參採4科。

招聯會指出,108年參與個人申請的1963個系組中,有6校系在個人申請與繁星推薦參採的學測科目不同,雖符合至多參採4科的規定,但兩管道合計涵蓋的科目卻達到5科,如中國醫學大學醫學系在繁星推薦參採英、數、社、自等學測4科,但個人申請卻參採國、英、數、自等學測4科,等於涵蓋學測全部5科。

招聯會執行祕書戴念華表示,調降參採學測科目上限,是為了讓學生適性選擇考科,高中也能發展多元選修課程,為免造成考生壓力、也避免不同招生管道參採的科目有差異,導致考生準備某一校系還是得使用5科,招聯會決議予以限制,將發函要求6校系在簡章公佈前修正。

至於考試分發管道,戴念華表示,部分校系除指考成績,還會另外採用學測成績作為檢定標準,招聯會也會請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進行調查,各校系在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等管道是否有超出4科範圍後再作協調。

招聯會表示,原住民外加名額第一階段篩選方式,將現行「學測總級分」改為個人申請招生管道,以「校系所定檢定、篩選、採計科目級分總和」作為同級分超額篩選使用項目一致;108學年個人申請招生管道繼續試辦APCS「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將學習歷程納入第一階段檢定及篩選倍率,每校系至多3名,待蒐集資料後決定校系與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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