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金融風險是我國一項重要的攻堅戰之一,金融廣告治理應成爲一個重要切入點。高利息、零風險、高回報……當金融廣告上出現這些字樣,你要當心!

辨別一:

金融廣告主在投放廣告前是否取得相關的金融業務資質,金融廣告的內容是否與所取得的金融業務資質在形式和實質上保持一致。

辨別二:

互聯網平臺上發佈的金融廣告是否具有可識別性,是否顯著標明廣告字樣。

辨別三:

金融廣告是否對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可能性存在風險及風險責任等合理提示或警示,如標明投資有風險字樣等。

辨別四:

金融廣告是否對金融產品或服務的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違規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

辨別五:

金融廣告是否誇大或者片面宣傳金融服務或者金融產品,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對過往業績做虛假或誇大表述,如承諾高額利息、高額回報等。

辨別六:

辨別金融廣告是否對投資理財類產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況進行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辨別七:

金融廣告是否違法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等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辨別八:

金融廣告是否違法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違法內容。

(來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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