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自辯時均稱,警長向他們聲稱須整理帳目,而需要借用帳戶。

資料圖片

七旬退休警長透過4名親友的帳戶,於2007年至2011年的馬季期間,非法收受賭注及洗黑錢逾一億元,警長於開審前承認8項控罪,另外4人受審後,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所有罪成。警長及其姪兒今已作求情,5名被告須還柙至8月29日判刑,期間索取眾人的背景報告。

首被告退休警長蘇永耀。資料圖片

五名被告依次為退休警長蘇永耀(71歲)、其胞弟蘇永華(66歲)、姪兒蘇國忠(47歲)、舅仔盧志強(60歲)及退休警員曾國偉(62歲)。

暫委法官王興偉裁決時指,警方所搜出的存摺,經專家及財務會計師分析後,向人的帳戶毫無疑問是用於洗黑錢,控方只需要證明其餘被告是否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借出戶口。

4人自辯時均表示,警長向他們聲稱須整理帳目,或不想讓妻子知道其生意虧損,而需要借用帳戶。惟王官指出,4名被告有豐富的人生經驗,即使彼此關係要好,面對被告明顯是砌詞及全不合理的解釋,理應不會借出帳戶。因為被告若要管理帳目,借用他人帳目會更混亂;若要隱瞞妻子亦可自己另開帳戶,然後藏起存摺及提款卡。法官相信其餘被告亦必然知警長有其他選擇,唯一可接受的是其他被告明分知道警長會透過他們的帳戶洗黑錢,遂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首被告警長蘇永耀開審前已承認非法收受賭注罪及洗黑錢等8罪,其代表律師求情透露被告當差近30年,1994年退休後曾經營小生意惟失敗收場。他自2007年開始沉迷賭博,亦因而挺而走險開始收受外圍而干犯本案。辯方續指,被告自2011年被捕後,與家人關係降至冰點,令被告感到最後悔的是破壞與家人的關係,及牽涉眾多親朋戚友,現時最希望可重建與家人的關係,及補償帶給其他人的麻煩。

代表蘇國忠的大律師求情表示,希望法庭可考慮他在本案角色輕微,亦沒有個人得益,最大的問題只是應該懷疑的時後沒有懷疑,希望法庭考慮眾多因素寬大處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