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黨產會最快八月會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資料照)

2018-08-02 18:44

〔記者楊綿傑/臺北報導〕針對黨產會可能將救國團在8月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救國團發表聲明指出,此為充滿政治意涵的決定,對此表達遺憾及抗議,更強調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救國團批評,黨產會於今年年初才對外表示,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仍需舉辦第3次聽證會進行調查,如今倉促之間,亟欲作成處分認定救國團為附隨組織,顯然未善盡行政調查義務。救團團並澄清,自成立以來,各項收益完全供業務使用,結餘也全部依照法律規定轉為公益服務,從未分配給任何政黨或特定人士。

救國團也提出包括最高法院的確定判決、內政部的意見,以及行政機關諸多公文書,證明救國團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如最高法院確定判決認定:「救國團於民國41年到58年間,隸屬於國防部,屬政府機構;59年到 77 年間為社會運動機構,屬非法人團體;78年以後為公益社團法人,屬社會團體」。

在其他資料方面,救國團也質疑,連主管機關內政部都已向立法院及黨產會出具光碟及書面資料說明「救國團非屬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且,多位歷史、法律學者已在二次聽證會從法律面、歷史面提出多項證據說明「救國團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但黨產會皆置之不理。

  • 早年救國團舉辦的野外騎乘活動。(圖由臺中市政府提供)

    早年救國團舉辦的野外騎乘活動。(圖由臺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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