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竟然11年後少醒覺?

臺灣一名神棍自稱是「活佛上師」誆稱一名離婚鋼琴女教師,要命帶七煞,須修習「歡喜佛法」,透過男女性行為的雙修方式達到涅槃,11年來白食白住兼騙色。其後女方醒覺報警,但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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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在2000年3月間,女方指當時剛離婚生活頓失重心,為求心靈上的慰藉加入密宗團體並結識羅男及劉女,自稱「活佛上師」的羅男,誆稱她命帶七煞,須修習「歡喜佛法」,透過男女性行為的雙修方式達到涅槃(意旨擺脫煩惱、慾望及生死諸苦),而讓羅男搬入同住。隔年劉女也帶著與羅男所生的女兒搬入,還不時對她洗腦,強調雙修的益處,於是她以每星期2至3次的頻率與羅男發生性行為,11年來雙修逾千次。

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

不但被騙色,平日羅男及劉女的生活開支也由她支付,為此控告2人利用權勢性侵及侵佔罪。羅男否認控罪,指從未自稱「活佛上師」,他因修習密宗結識女方,你情我願下發展成情侶關係,多年來的性行為都是合意。他與劉女都辯稱有共同負擔生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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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檢署質疑女方多年來的人身自由未曾受限,但從未向外界求救,反而持續與羅男發生性關係,認定羅劉2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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