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對於過來人來說,大多數人的答案肯定會是嗤之以鼻! 我可沒那麼傻,讓我給她去懸崖邊上摘花!那是你已經過了戀愛的階段,或者說是至少現在你沒有戀愛。

人說一孕傻三年,戀愛中的男女傻的程度也不亞於女人懷孕。

當然我說這句話沒有詆毀女人的意思,只是想告訴大家,在戀愛中我們為了討彼此喜歡,費盡了心思。不亞於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

愛一個人有時是很卑微的,卑微到你可以為他做任何事,哪怕這件事,侵犯了你最愛的親人的利益,你也可以背叛,毫不猶豫,站在他這邊。

他悲傷,你也悲傷,他歡喜,你也歡喜。你的眼裡容不下別人,哪怕是一粒灰塵!

有的時候,為了她,你可能連命也不要了!

愛情就是讓人這麼著迷,讓多少男男女女,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多少人的勸解,枉費心思。

能從失戀中走出來的人,都是自己突然間想通了,旁人只是點撥的作用。自己想不通,一輩子都走不出來。

萬事都有度,愛情也是如此,一個你愛的人,讓你到懸崖邊上去摘花,沒有任何防護措施,你的愛在他的眼裡就如此的卑微嗎?

我想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放棄,我只是愛你,並不代表我是個傻子!


謝邀!

這個問題我記得好像看過類似的,也模糊記得有個答案是這樣的,我可能會為了我的愛情不顧生死,以證明我愛的至死不渝,但當我把花送給你之後卻不會對你再有絲毫留戀,因為在這場愛情裏,我在你眼裡一文不值……

年紀大了些,記得不是很清楚,但我覺得如果是我年紀輕的時候可能衝冠一怒為紅顏,頭腦一熱也就不管不顧了,哪怕赴湯蹈火也只為博君一笑,但是現如今可能有些理智,倒不會做出此類事情了。愛情也是有限度的,任何事物超出了界限,結局總會顯得不是那麼美妙……

以上便是我的理解,感謝你的閱讀。


不去,我可以向你走99步,但是不會走100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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