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說過,存在即合理。我們的世界是多元的,存在無限多種可能。

存在無數的道德標準,存在無數的價值觀,無數樣子的人,有人格高尚偉大的人,也有十惡不赦的人。也存在不同性傾向,不同性取向的人。

等等等等,世界上存在如此多不同。

所有這些難道我們都應該接受和尊重嗎?那些在我們最普遍認可的道德觀、價值觀中所不恥的行為難道也應該接受和認可嗎?


存在即合理,但是合理並不意味著合乎道德以及合法。比如偷盜也有緣由,可能生活所迫,可能癖好,可能為了成就感……但是以上這些並不就是說偷盜是正確的。


接受是接受,認可是認可。

接受是你得承認它的存在,認可是認可它的合理合法。顯然壞的一面是存在的,但是它並不合理合法,所以不被認可。

我們終我們一生都在和壞的一面做鬥爭,說明我們承認壞的存在,而我們鬥爭,則說明我們的本質中,善良還是佔大部分。

最後,合理的問題,都有基礎的支撐其存在,凡是沒有基礎支撐的問題,或者脫離基本事實談虛構問題的,討論似乎也沒有什麼意義。


現在的我覺得 別人的接不接受尊不尊重一點都不重要 我只想好好的和他過下去 即使卑微如蛆蟲 有他 就不會太差。
我們最理想的生活狀態,是無論我們是什麼樣子,無論我們做了什麼,都希望得到他人的認可,你是否認同呢?
接受和尊重在我看來是兩碼事。存在即合理自然有它的道理在,但對於「我」這樣一個個體而言,我覺得並非都會受到接受和尊重。舉個極端的例子,ISIS組織,能做成這麼大一個恐怖組織自然有它的道理在裡面,或許裡面有些道理還會很合乎情理,但對我來說也是不會去接受也不會去尊重的。能讓我接受的肯定是我覺得對的合理的並且讓我可以認同的東西,能讓我尊重的至少也是我覺得合理的但不一定認同甚至不一定覺得對的。
黑格爾是一個哲學家,一個很偉大的人,這點毋庸置疑。但他不是神,他說的話不是真理。存在即合理,這句話對於當時社會掙脫束縛有很大的作用,但是卻不是放之四海皆準的金科玉律。社會是多元化的,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乃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德觀和價值觀,但是對於人類社會來說,我們還是有主流價值觀的,這就是共性和個性的差別。

只要你不影響別人,你做什麼是你自己的事情。

舉幾個例子:就像穆斯林,他們不吃豬肉,但是我們吃啊,他們如果不影響我們,那麼他們價值觀怎麼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可是我們吃他們就要boom~boom我們,那就是他們的不對了。就像美帝,他們嚮往自由,要求人人自由,是他們的事,伊拉克原本好好的,美帝覺得他們不自由,就去boom~boom他們的政府,那他們就過分了→_→

就像白左,他們善良,同情難民,卻要求我們國家分擔責任,那他們就是腦子瓦特了→_→

……還是那句話,你喜歡做什麼是你個人的事情,但是跑到公共場合來做,或者去影響他人來做,對別人產生了不好的影響這就是不對的,至於人家不影響別人做的事情,哪怕你不喜歡,那也是你的自由,但如果因為你的不喜歡卻要求別人改變,這就是你的不對。所以如果你覺得有些人做的事情對其他人不會產生不好的影響,但是你就是看不慣,那麼請保持你的想法,保持你的不喜歡,保持你的立場,走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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