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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来到了报税季节,不晓得大家是否都已经完成报税了呢?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些报税小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报税方式:

一般大家都知道,要报税可临柜至国税局各区稽征所进行报税,进年为了让大家更方便报税,也可选择线上报税,民众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进行「税额试算服务」,并下载【综合所得税电子结算申报缴税系统】,以自然人凭证、二维条码或健保卡线上报税。

 

二、辛苦一年的所得税如何计算呢?有哪些扣除额度呢?

我们可自系统中查询106年度综合所得总额,那我们报税时主要可扣除项目如下:

年度

免税额

标准扣除额

薪资特别扣除额(每人)

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每一申报户)

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 

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

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

纳税义务人、配偶及受扶养亲属

年满70岁之纳税义务人、配偶及受扶养直系尊亲属

单身者

有配偶者

106

88,000

132,000

90,000

180,000

128,000

27

每人25,000

每人25,000

每人128,000

 

 

 

 

 

 

 

 

另外,报税时我们可透过申报扶养以下相关亲属来增加免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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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还多了一项扣除额叫做基本生活费差额。所谓的基本生活费是指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 106年度基本生活费总额为每人16.6 万元

基本生活费差额=基本生活费总额(16.6 万)-全部免税额与扣除额

 

综合所得净额=综合所得税总额-全部免税额与扣除额-基本生活费差额

 

最后,依据下列算式就知道我们要缴多少所得税啰!

综合所得净额

 

税率

 

累进差额

 

全年应纳税额

0

~

540,000

×

5%

0

 

540,001

~

1,210,000

×

12%

37,800

 

1,210,001

~

2,420,000

×

20%

134,600

 

2,420,001

~

4,530,000

×

30%

376,600

 

4,530,001

~

10,310,000

×

40%

829,600

 

10,310,001

 

以上

×

45%

1,345,100

 

 

 

 

以上是小编参考财政部网站为大家整理的资讯,若大家仍有其他讯息想了解,可拨打财政部国税局免付费咨询专线0800-000-321洽询喔!

 

最后小编要提醒大家,虽然申报扶养相关亲属可获得更多免税额,但对于有使用相关社会福利的家属(如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等),每年都需要重新审核家庭财税状况来认定新年度福利资格,这时候认列综合所得税扶养亲属免税额之纳税义务人(申报扶养人)的财产也需要纳入计算,如果不想因此影响福利资格,就建议不要申报扶养相关福利使用者喔,若您欲了解相关福利规范,欢迎来电1957福利咨询专线(免付费),由社工为您服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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