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快訊~106年內政部營建署住宅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住宅補貼特輯來到第三週,將與大家介紹最後一項【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若近期有修繕房屋需求的民眾,繼續往下瀏覽,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資格!
一、申請條件
◎以下四大項目須同時符合
(一)年齡
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20歲。
(二)家庭組成狀況(※符合下列一項即可)
1.有配偶。
2.與直系親屬設籍同一戶。
3.單身年滿40歲。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其兄弟姊妹應為單身)。
(三)住宅持有狀況(※符合下列一項即可)
1.僅持有1戶住宅且其使用執照核發逾10年,該住宅應為申請人持有或申請人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
2.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僅持有1戶住宅,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10年,且其戶籍內之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四)家庭資產限制
因各縣市標準不同,請點此連結瀏覽。
二、補助額度
(一)貸款額度
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新臺幣80萬元。
(二)償還年限
最長15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3年。
(三)優惠利率
1.第一類→郵儲利率減0.533%。(目前為0.562%)
◎對象包含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
(3)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限申請人)。
(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限申請人)。
(4)六十五歲以上(限申請人)。
(5)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6)身心障礙者。
(7)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8)原住民。
(9)災民。
(10)遊民。
2.第二類→郵儲利率加0.042%。(目前為1.137%)
◎對象即非不符合第一類資格者。
三、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請點選這裡下載)
(二)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建物登記文件:修繕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四)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約12坪)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五)申請修繕之住宅如未具備衛浴設備,應簽具切結書切結該住宅未具備衛浴設備且修繕項目包含增設衛浴設備,始得予以加分。
(六)符合加分並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對象,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申請方式
以上是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大致內容,若符合資格的話,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受理時間:106年7月21日8月31日止。
想更了解其他的細節,您可以選擇撥打以下單位:
(1)內政部營建署住宅補貼諮詢專線:02-2192-0600。
※服務時間-106年7月7日至9月6日,每週一至週五0800-1800。
(2)衛生福利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
※服務時間-全年無休,每週一至週日0800-2200。
(3)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住宅補貼之單位(請點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