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希望讀後能更好的理解這個世界,社會。

關於人、羣體、政府、權力、政治、自由

一、什麼是人?

(一)名人名言:

「只要目的正確,可以不擇手段」

「為了達到一個最高尚的目的,可以使用最卑鄙的手段」

------馬基雅維利

「人人相互為戰的這種戰爭狀態,還可能產生一種結果,那就是沒有任何事情是不公道的。在這兒不會存在是和非以及公正與不公正的觀念。缺乏共同權力的地方也就沒有法律,沒有法律的地方也就無所謂公不公正。」

「持久的恐懼感和暴斃的危險,人這一生中的孤獨、窮困、骯髒、殘忍而短促」的唯一鎮痛劑就是「達成共識」,也就是與其他人團結起來。

-------霍布斯

「人類是懸掛在自己編織的意義之網上的動物。」

「人們並非天生就希望多多地掙錢,相反,他們只是希望生活,還是像他們已經習慣的那樣生活,並且掙到為此所必須的那麼多錢。」

----------韋伯

「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馬克思

「人類在對待低級動物和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問題上,總是存在著相似之處。」

「如果沒有系統的知識的幫助,先天的才能是無力的。直觀能解決很多事,但不是一切。天才和科學結合後才能得到最高的成功。」

-------斯賓塞

「為什麼正統社會科學家提出的問題和給出的解答常常是錯誤的,其原因在於他們假

定話語 意識——給行動的理由以話語的說明——即窮盡了人類行動者具有的認知能力,

於是研究者 進而求諸結構方面的原因,然而任何人對他或她為何遵循某種特殊的行動路

線(的原因)知道 的遠比其用話語清楚表達的為多。實踐意識是基礎,社會世界因此而

成為我們可以預期的。 社會世界的可預期性並非簡單「發生的」,如自然界的可預期

性那樣。它是由組織起來的具有認知能力的人類行動者的實踐所帶來的。」

-----吉登斯

「 與某特定階級生存條件相關的調節形成習性。習性是持久卻可轉移的傾向系統,是被結構化的結構——預先已作為結構化著的結構在起作用,就是說,作為產生並組織實踐與表象的原則在起作用。習性可能在客觀上適應了這些實踐和表象的結果,但並未預設自覺的目標或為達到這些目標所必須的明確的操控手法。這些習性在客觀上「被調節」和「做調節」,卻不以任何方式遵守規則;它們也可能集體性地被協調,但卻不是某個指揮組織行為的產物。」

-----布迪厄

(二)一孔之見:

1、人從自然界中來

人從自然界中來,首先具有動物性,進入社會中,具有了社會性。但是並不是說一旦進入社會,人便變得不一樣。例如,狗跟人生活了上萬年也沒有進化出人的社會性,所以,人之所以為人,是具備了區別於其他生物的特性。

2、人區別於動物的是預見能力

這種特性,我認為是人有預見能力,所謂預見能力,就是能夠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對外界有什麼作用,以及這種作用和結果,對自己和自己之外的事物產生什麼作用。借鑒下刑法裏說的,辨認和控制自己的行為,既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類似於主觀能動性或實踐,但更加強調時間上的行進,可以說是主觀預見性。

基於這一點,人才有了探索世界,發現規律並利用規律創造出一系列的新的事物,讓人類演化至今。借鑒馬克思所說的,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

3、人是趨利避害的

在自然中,「物競天擇」。生物學上講,動物會適應環境的變化,因為它們沒有能力改造自然環境,於是更加適應環境的生存了下來,其他的慢慢被淘汰。但是,動物所具備的自然適應性的特徵,比如變色龍的變色,是哪裡來的?基因突變。當基因發生突變,動物的身體特性會發生改變,出現各種各樣的特徵,有的有利於在環境中生存,有的不適合,最終適者生存。但是,基因突變是隨機的,不能保證一定出現適應環境的特徵,所以有的物種運氣不好,環境巨變後就消亡了,比如恐龍。

人在上萬年以前與其它動物一樣,面臨環境考驗,有沒有足夠的力量,當然符合適者生存法則。熱帶地區的人進化出了適應高溫的能力,寒帶地區的人一樣,這有點像孟德斯鳩的氣候決定論,但是,社會不同於自然,氣候的解釋還不夠。總之有一點是肯定的,以生存為目的的話,必須要趨利避害。什麼是利,什麼是害?在原始時期,當然以是否有利於生存為標準。

4、趨利避害是種價值判斷

水流過田間,如果沒有與任何的主體相聯繫起來,那麼不能產生意義。假如把水稻作為主體,便有了意義,因為水利萬物。趨利避害也是一樣,只有與人這一主體聯繫起來,纔有了價值,是否對人有利或有害。再進一步,令人愉悅是有利,令人沮喪是有害,特定人來講,特定的紀念品是有利的,毀壞它是有害的。因此,對主體所具有的積極或消極作用,這麼來講,趨利避害是一種價值判斷,與主體有關,與特定的主體有關。「我思故我在」,當人去懷疑或思考時,必須要有一個懷疑者或思考者,才能懷疑和思考,所以,意識到主體的存在,纔有了意義,有了價值。

趨利避害與具體的目標結合起來,表現出,推進實現目標即有利因素,阻礙實現目標的即有害因素。這一層麵價值判斷的特點比較明顯。

5、趨利避害的內容之一是本能

為了能夠生存下去,不僅身體上有了變化,心理上也會有進化的可能,這是個人猜測。例如,有恐懼情緒的人可能更適合生存,因為,面臨危險,恐懼能夠提高腎上腺素,刺激身體機能。憤怒或悲傷的人能夠更好的守衛和獲取食物等。所以,人類漫長的進化過程中,形成了不藉助理性思維,理性能力而天然所有的本能,這些本能,在當今的社會依然起著作用。

6、本能不一定適用社會生活

在自然狀態下,這些進化出來的本能,能夠很好的適應自然,但人類社會中,這些本能變得有些不適應了,因為外界環境變了。比如,憤怒會破壞社會也會破壞自己。但是,與自然進化的億萬年相比,現代社會的時間太短了,而且由於文明程度的提高,生存淘汰作用大大弱化。本能起作用的例子還有,執行死刑必須五花大綁,重兵上陣。所以,本能依然存在,本能也是合理的。

7、趨利避害基於預見能力

人脫離的自然原始狀態後,環境不僅僅是颳風下雨,天寒地凍,洪水猛獸了,新的危險和環境變成了戰火,機械等等,這時候,預見能力就非常重要的。一個社會人,必須綜合其學習知識,接受道德、觀念傾向等等,分析各種情況和利弊,最終作出決定和行動。人與社會猶如社會學中的「鏡中人」,彼此觀察,彼此評價,彼此互動。人通過預見能力,認識何為利,何為害,如何為是利或害,確定實際的行動。這個時候,利害的標準或目的從生存變得更加多元,如升職加薪,研究寫作等等,利害判斷的會更加準確。

8、預見不一定符合事實

理性是一種抽象的概念,如果認真探究起來,任何事都有其合理的一面,比如,傷害自己是合理的嗎?醫生外科手術就是合理的。康德說「理性提供原則,知性提供對象,而判斷力則完成將原則應用於對象的任務。」個人認為,人的所謂的理性其實是預見能力的延伸,也就是說,人通過理性所預見的結果或作用,並不一定和事實相符。比如夸父追日。那麼一個人的行為可以分為兩種類型,既成預見和有限預見。

既成預見就是不充分運用預見能力,而直接確信是有利或有害的。例如,喫飯不需要思考要調動那一塊肌肉,咬頜哪一顆牙齒,自然直接進食即可,封建裹腳不需要分析利弊,而是隨大流或畏懼禮教這樣做。分兩種:

一種叫習得,如習慣、習俗、傳統等,其實是人並未預見事實,而是單純的相信或自我接受一種自認為的預見事實。換句話說,「我沒想那麼多,我沒覺得這麼做有什麼不妥,我一直都是這麼做的」。但是,這種習得性歸根結底仍然是要趨利避害的或者間接的趨利避害,不論其是否真正的能趨利避害,除非是出於非自願或他人要求,不是自己意志。

一種叫本能,自然環境長期演化的,如條件反射等。

有限預見就是充分運用預見能力,事實上有利或有害的。之所以叫有限,是因為不可能完全預見將來的作用和結果。比如你知道了怎麼做一道菜,最終做出來的是什麼樣的,不可能完全知道的。人進行創造活動,進行科學發現,技術創新等,都是種有限預見。

9、預見能力的基礎是教育

兒童和成年人的能力差異不僅僅在於身體差異,更在於精神差異。古代人和今天人的差異在於知識積累進步,也就是站在了前人的肩膀上纔有今天。所以,預見能力要靠教育來提升。教育可分兩種,學業教育和社會教育。在學校主要通過家長和老師的教育,學習系統的知識,習得相應的行為模式等。在社會則通過實踐,反覆摸索與適應,學到更多的技能,生存和發展準則等。總之,教育是人進步的必由之路。沒有教育人將停滯不前,甚至倒退。

(三)綜上所述:

人作為主體,所作所為是趨利避害於人的,本能可以幫助人在自然界更好生存,習得的行為傾向可以讓人自認為更好的在社會生存,理性和教育則讓人有了更好的發展。

二、什麼是羣體?

  1. 名人名言:

「管理是一種器官,是賦予機構以性命的能動的動態的器官。沒有機構(如工商企業),就不會有管理。但是,如果沒有管理,那也就只會有一羣烏合之眾,而不會有一個機構。而機構本身又是社會的一個器官,它之因此存在,只是為了給社會經濟和個人帶給所需的成果。但是,器官從來都不是由它們做些什麼,更不用說由它們怎樣做來確定的。它們是由其貢獻來確定的。」

「所謂烏合之眾,就是說再聰明的人都有傻逼的潛質。「一旦融入一個羣體,你就會傳染上他們的動作、習慣以及思維方式,做出一些荒唐可笑但毫不自知的事情。」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我們只有「守腦如玉」,纔不會犯下可怕的「平庸之惡」。」

「羣體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異質性羣體中間,又會因責任感的徹底消失而強化。意識到肯定不會受到懲罰——而且人數越多,這一點就越是肯定——以及因為人多勢眾而一時產生的力量感,會使羣體表現出一些孤立的個人不可能有的情緒和行動。在羣體中間,傻瓜、低能兒和心懷妒忌的人,擺脫了自己卑微無能的感覺,會感覺到一種殘忍、短暫但又巨大的力量。」

----------勒龐

「官僚制結構雖然在許多方面都與家父長制結構相對立,但兩者卻全都是以恆常性作為其最重要的特質。就此而言,他們皆屬「日常性的結構體」。特別是家父長制的權力,乃是紮根於必須滿足那往往接踵而來的、一般的日常需求;因而,在經濟裏,或更確切一點,在以一般日常手段來滿足需求的經濟部門裡,家父長制的權力找到它的自然根據地。家父長即日常生活的「自然領導者」。准此,官僚制結構不過是家父長制之理性轉化的對照版。它同樣也是個恆常的建構,是基於其理性律則的體系,致力於以通常的手段來滿足可預算的持續性需求的一個結構體。」

「卡理斯瑪支配無論在哪一方面——當然也包括經濟的基礎這方面——都與官僚制支配正好相反。官僚制支配要靠恆常性的收入,特別是貨幣經濟與貨幣租稅來維持,而卡理斯瑪則雖生存於此世,但卻不賴此世之糧維生。不過,這有必要加以正確地理解。卡理斯瑪有時確實是有意識地避忌擁有及賺取錢財,就像聖方濟和其他抱有同樣思想的許多人。只是,這當然並非定則。如此,在我們價值中立的用法下,一個天才型的海盜可以是個「卡理斯瑪」的支配者,而卡理斯瑪的政治英雄則去追求戰利品——特別是錢財。」

---------韋伯

「事實上,分工所產生的道德影響要比它的經濟作用顯得重要些,在兩人或多人之間建立一種團結感,纔是它真正的功能。」

「實際上,存在著兩種受到壓製法禁止和譴責的犯罪行為:在當事人與集體類型(全社會所共有的集體意識)之間直接存在一種強烈的差異性;或者當事人觸犯了代表共同意識的機關。這兩種行為所觸犯和違抗的力量是一致的。它是最根本的社會相似性的產物,它的作用就在於維護這種相似性所產生的社會凝聚力。」

「集體類型越能得到彰顯,分工越是停留在低級水平,壓製法相對於協作性法律來說就越佔優勢。相反,如果個人類型越能得到發展,工作越來越專門化,那麼兩種法律類型的比例就必然會顛倒過來。」

--------塗爾幹

「社會階級在任何時期都是生產關係和交換關係的產物,一句話,都是自己時代的經濟關係的產物。」

---------馬克思

「它是以主體之間通過符號協調的相互溝通的一致性為基礎,致力於達成理解,形成非強迫性的共識。」

-------哈貝馬斯

(二)一孔之見

1、羣體的形成源於合力

任何羣體,從母系父系部落、家庭、宗族、社團、組織、協會等等,都是基於眾人集合的力量大於單人的力量。原始社會為了抵禦災害獲取食物,人們自發的聚居在一起,建立部落。基於血緣關係,人多勢眾,防範匪患,共同勞作,守衛土地財物。技術進步,社會分工程度加深,各種營利非盈利組織開始出現,學閥財閥門閥等等,無一不是建立在合力之上的。

2、合力的目的是為了攫取利益和避免侵害

人與人的羣體如果是盲目的,單純的聚集在一起,當彼此有了交集,會陷入霍布斯所言「自然戰爭狀態」,人們或為財物或為尊嚴或為消滅危險,而相互鬥爭。當彼此沒有交集,便各行其是,互不干涉各自的自由。當有了合力的目的,羣體才能不會因為人與人鬥爭解體,不因各行其是而消散。這個目的就是趨利避害,但是這時候的主體已經由「人」變成了「羣體」。

3、組織起來纔有力量

羣體力量並非個體力量的簡單相加,而是要經過一定的組織安排,最終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基於目的的不同,組織的程度也不同,例如,興趣協會不需要過多的組織,搭建交流機制,提供必要的管理等即可。公司需要更多的組織,行政、決策、生產等等。組織既包含資源的配置,也包含人員的安排。

4、高度組織化的羣體即科層制

韋伯的科層制理論主要要點有:正式規章、明確分工、權力分層、公務關係、考覈任命。科層制也叫官僚制。管理五要素,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核心是管理者對人或物(包括資金,信息,貨物等)的管理。要建立科層制,形成合力,第一點是集中「意志代表」,人的行為受意志支配,羣體的行為也是受意志支配,否則就是一臺機器了。但是這個意志不可能是所有人的意志都去支配羣體的行為,必須是一部分人作為「意志代表」。但是「應然」推不出「實然」,支配人和物的權力並不來源於管理制度的設計。權力來源後面再討論。管理層有了支配羣體行為的權力,首要的是對人的安排,這種安排通過授權來完成,也就是權力背書,於是有了權力分層。羣體成員不可能都從事一樣的工作,根據現實需要,於是有了明確的分工。支配行為的指令可以一次次口頭決定,也可以統一書面規定,後者更高效,於是有了正式規章。為了意志有效支配,必須一級一級的服從關係,於是有了公務關係。人和人有差異,事物也不斷變化,於是有了考覈任命。

這種組織化可以形象比喻,眾人的頭腦合成了一個人的頭腦,眾人的身體和物合成了一個人的身體和物。反過來,羣體頭腦會對個體頭腦產生影響,羣體身體會對個體身體產生影響,相互作用。

5、組織化不一定有集權,還有分權

羣體並非如人體那樣只有一個意志,實際上羣體內部還有更小的羣體,細分只能細分到個人,歸集只能歸集到這個大羣體,那麼這一從個人到羣體的幅度內,由於意志的存在,局部它所處的位置不同,就會產生羣體分割下的小團體,而小團體作為合力的存在,就有其自身一定的力量,在這種力量的支配下,產生的就是分權。所以,集中的有機整體代表了集權,分散的有機局部代表了分權。應對大威脅最有效的是集權整體,力量越分散越弱小。應對小威脅最有性價比的是分權局部,靈活才能更符合實際。

6、羣體異化之主體異化

羣體之所以形成,是出於以人為主體的意義下的合力,而當組織化的羣體出現,意志代表的出現,羣體就會替代人成為新的主體。個人的力量小於羣體的力量,個人的意志難以抗拒羣體的意志。這種情況下,個人可能變成「烏合之眾」,羣體則可能變成「利維坦」。

7、個人與羣體的生存法則即弱肉強食

個人和羣體都是趨利避害的,這就意味著有條件影響利害就有條件影響他人或羣體的意志。以時間上的存續作為目的,人自原始以來到現代文明,打敗野獸,宗族械鬥,抵抗侵略,都在驗證這條法則。弱肉強食並不是說你死我亡,而是利己主義的持續影響。純粹利他很美好,但關鍵在於這會喪失主體意義,換言之,他人優先於自己,從他人出發,就不存在自己優先於他人。解決這個悖論只要一條,主體平等。主體平等了,纔不會陷入弱肉強食深淵,最終自我毀滅,也不會陷入主體迷失,成為迷途的羔羊,墮入地獄。

8、羣體的存續都需要資源支撐

錢是物質的代表,任何羣體的運轉都必須藉助一定的資源,沒有不食人間煙火的人,也沒有不食人間煙火的羣體,資源可以是資金也可以是實物。不論是自有的,創造的,還是其他方式獲取的,如果沒有必要的資源支撐,羣體就會形同虛設。

(三)綜上所述:

聯合起來我們纔有力,組織起來我們會更強。

三、什麼是政府?

(一)名人名言:

「在參加社會時,每個人都交給了社會一些權力,只要社會不消失,這些權力就不能重歸於個人手中,而是繼續留在社會中; 如果不是這樣,就不會有社會,也不會有國家,而這是與原來的協議相悖的。同樣地,如果社會已經把立法權交給了議會,由他們和他們的後繼者來繼續行使這些權力,並給議會規定產生後繼者的範圍和職權,那麼,只要政府不消失,立法權就不能重新回到人民手中; 因為他們已經賦予了立法機關以權力,並且讓立法機關永遠存在,那麼人民放棄的政治權力就不能再收回了,而只能給予立法機關。但是如果規定了立法存在的期限,讓這種權力只是暫時被任何個人或議會所擁有,或如果掌權的人由於濫用職權而喪失權力,那麼在喪失權力戒者規定的期限到了的時候,社會可以重新擁有這些權力。」

「政府權力是每個人交給社會的他在自然狀態中的權力,由社會交給他自己設置的統治者,附以明確的或默許的委託,即規定這種權力應用來為他們謀福利和保護他們的財產。」

-------洛克

「如果司法權同行政權合而為一,法官便將握有壓迫者的力量。」

------孟德斯鳩

「政府的行政機構就像一家信託所,須為委託人的利益而不是為受委託人的利益去工作。」

------西塞羅

「合法的和人民的政府,也就是為人民謀利的政府最重要的準則,就是事事遵循公共意志。」

「政府就是在臣民與主權者之間所建立的一個中間體,以便兩者得以互相適合,它負責執行法律並維持社會的以及政治的自由。」

-----盧梭

「一個王國沒有它自己的軍隊,永遠都不可能安全;相反,它將完全為命運所擺布,因為到了拂逆來臨時候,它既沒有人民的勇武也沒有人民的忠貞足資防衛了。」

------馬基雅維裏

「在『利維坦』中,『主權』是使整體得到生命和活動的『人造的靈魂』;官員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員是人造的『關節』 ;用以緊密連接最高主權職位並推動每一關節和成員執行其任務的『賞』和『罰』是『神經』,這同自然人身上的情況一樣;一切個別成員的『資產』和『財富』是『實力』;人民的安全是它的『事業』 ;向它提供必要知識的顧問們是它的『記憶』 ;『公平』和『法律』是人造的『理智』和『意志』;『和睦』是它的『健康』 ;『動亂』是它的『疾病』,而『內戰』是它的『死亡』。最後,用來把這個政治團體的各部分最初建立、聯合和組織起來的『公約』和『盟約』也就是上帝在創世時所宣佈的『命令』,那命令就是『我們要造人』」

-------霍布斯

「人誕生於家庭,但需結成社會,這是由於環境必需,由於天性所致,也是習慣使然。人類這種生物,在其進一步發展時,又從事於建立政治社團,這是為了實施正義。真沒有這種執行機構,人類社會中不可能有和平,不可能有安全,也不可能進行相互交流。因此,我們認為,我們整個龐大的政府機構,其最終目的無非施行正義,或者換句話說,支持那十二審判員[ 西方國家的法庭審判往往有十二個陪審員,他們往往被視為公正和法律的代名詞。]。」

------休謨

「在下層階級中優秀分子的聚集,或相反在上層階級中低劣分子的聚集,是破壞社會平衡的重大動因。」

「人們情願將自己的行為在邏輯上與某些原則聯繫在一起。為了說明自己的行為是正當的,他們在事後發明某些原則」

-------帕累託

「為了使這些對立面,這些經濟利益互相衝突的階級,不致在無謂的鬥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就需要有一種表面上凌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應該緩和衝突,把衝突保持在『秩序』的範圍以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

------恩格斯

(二)一孔之見

1、政府從哪裡來?

人類社會可以說經過了三個進程,部族社會,封建社會,現代社會。最開始少量人以母權父權為尊,誰強力就有權發號命令,成為首領,就像狼王獅王一樣。隨著生產提高,規模擴大,混合了神權和族權的政權開始出現,分封建邦形成了統治階層。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現代社會,強調公民的社會,政府在承擔更多職能的同時,權力也受到了更多的限制。生產力大幅提高是近兩百年發生的,政府形式也就是在這兩百年有了巨大改變。政府隨著強力羣體的產生,延續,逐步發展到今天更多階層參與,更多職能運行的形態。

2、政府與國家、民族

部族社會領地爭奪形成了不同的族羣,族羣發展壯大,有了共同的符號文化形成了民族,民族融合產生了多民族國家。國家和民族都是對羣體的劃分,而政府則是對權力裏的劃分。國家和民族的人長久存在,而政府人員要通過任命或選舉等。這三者密切聯繫,如近代民族獨立運動。

3、政府的職能

政府職能有很多,美國曾劃分為,對外保衛、法律和秩序、徵稅三大主要權力,歷史的看這些權力一直都有。個人人身安全到國家安全,衝突的規範,財政收支、對外交往等。現代政府職能變化,行政、社會、經濟、文化等,還有政治職能,即維護統治階級統治。這些都與生產力發展進步密切相關。另一面,政府不再像以前殘酷刑法,恐怖暴力。

4、政府運作的手段即法律與命令

正如語言是人的意志的外化,法律和命令也是政府意志的外化,但是政府意志實際上根源於人,這一意志是一種混合意志,既有其自身的,也有他方的。常言道,「公共意志」,其實公共意志並不是一個獨立、自由的意志,而是多方意志的有機混合。

古代,律和令難以分開,因為君主意志就具備普遍效力,像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這種多數人的要求有時在律中,有時在令中,皇帝又有無限赦免權。說白了,君主上臣民下。現代政府,令出於律。令處理更多管理事務,律則規範所有人的行為。

5、政府的結構

科層官僚制或文官系統是多數國家採用的組織形式,但是在權力分層上又有很多不同。地方權力多些,中央權力少些,如聯邦制。反之像我國,中央統一領導,區域自治、特區制度等等。不同結構各有各的特點和優劣,比如抗戰時期,軍閥割據是不可能的,必須團結抗日。所以,基礎決定建築

6、政府與軍隊

古代朝廷分文官和武官,現代社會中,政府和軍隊是分離的兩個系統,政府警察負責維護社會治安,而軍隊則主要負責國防。馬克思說暴力機器有監獄、警察、法庭等。政府和軍隊其實都屬於國家機構。美國實施文官控制原則,包括總統統帥三軍,指揮管理分離,大量使用技術文職人員等。我們也有政委負責政治工作。

7、政府人員任免

人員任免分三種,一種是選舉,適用主要長官,即人民選出人員。一種是委任,適用下級及組成人員,即由長官決定人員。一種是科舉,適用事務官,即按照條件上崗。人事的核心是授權,有了權力還要通過具體人來行使,權力越大,授權越慎重,權力性質不同,授權方式也不同,授權本身也是種權力。

8、政府的監督

為避免誤傷,就需要監督。監督政府是十分困難的,因為政府幾乎是一國內最強大的力量,個人的力量不能對抗之。如美國公民持槍自由那樣現在看來代價太大。然而沒有一個強勢政府,只會製造出一個個小利維坦,黑惡組織。又或殺掉一條惡龍,難保不會又出現新的惡龍。後面再說。

9、政府與經濟

歷來政府行為對經濟的影響爭議不斷,有人認為自由放任,有人認為國家幹預。個人認為,政府作為一種最強的合力存在,無法忽視其力量,但是這種力量更應該導引入創造、生產等正向經濟活動中,而限制、消滅、懲罰、阻礙等等消極經濟活動,將會導致災難,也就是說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否則將導致巨大的非法經濟存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這句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有形之手必須受法律約束才能充分發揮作用。

(三)綜上所述:

強力羣體組織了政府,政府又服務於羣體,是一個複雜的組織。

四、什麼是權力?

(一)名人名言:

「對權力的愛好對然是人類最強烈的動機之一,但表現在各人身上的程度卻很不一致,而且也為其它東極所限制,例如安逸、享樂以及有時愛表揚等。在比較怯懦的人當中,對權力的愛好偽裝成對領袖服從的動力,這就擴大了大膽之徒發展權力欲的餘地。」

「權力對個人發生影響,可以通過下列各種方式:甲、對一個人的肉體直接行使有形的權力,例如監禁或處死;乙、以賞罰為誘導的手段,例如僱傭或解僱;丙、對於一個人的意見施加影響,也就是進行最廣義的宣傳。」

「凡是在權力方面經過長期發展的組織,通常都經過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狂熱的(不是傳統的)信仰導致勝利;第二階段是新權利取得公眾的默認,很快變成傳統的權力;最後一個階段是權力用來鎮壓抗拒傳統的人,因而成了暴力。一個組織經過這三個階段的時候,它的性質也最是發生了重大變化。」

「在任何實行獨裁的地方,總是要趁年青人能獨立思考之前,把一套信念灌輸到他們腦子裡去。這些信念的貫注是經常而持久的,為的是希望年青人以後永遠不能擺脫早年所受的教育的催眠影響。」

--------羅素

「從古至今,為患於人類,給人類帶來城市破壞,國家人口絕滅以及世界和平被破壞等絕大部分災禍的最大問題,不在於世界上有沒有權力存在,也不在於權力是從什麼地方來的,而是誰應當具有權力的問題。」

「誰認為絕對權力能純潔人們的氣質和糾正人性的劣根性,只要讀一下當代或其他任何時代的歷史,就會相信適得其反。」

-------洛克

「人們要是其權力足以攫取私利,往往就不惜違反正義。弱者常常渴求平等和正義。強者對於這些便都無所顧慮。」

-------亞裏士多德

「真理是如何被賦予價值,以至於把我們置於它的絕對控制之下的?」

-------尼采

「權力意味著在一定社會關係裏哪怕是遇到反對也能貫徹自己意志的任何機會,不管這種機會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之上。」

---------韋伯

「不僅必須注意國家政權和國家機器的區別,而且還要注意另一類明顯支持(強制性)國家機器的實體,但一定不要把這些實體同(強制性)國家機器混淆起來。我將這類實體稱作意識形態國家機器。」

-------阿爾都塞

「在共同體裏,儘管有種種的分離,仍然保持著結合;在社會裡,儘管有種種的結合,仍然保持著分離……在這裡,人人為己,人人都處於同一切其他人的緊張狀態之中。他們的活動和權力的領域相互之間有嚴格的界限,任何人都抗拒著他人的觸動和進入,觸動和進入立即被視為敵意。」

------滕尼斯

「這個系統把教養技術擴散到各種最單純的紀律,使紀律規範滲入到刑法體制的核心,並用紀律規範來控制最輕微的非法活動,最不起眼的不正規、偏離或反常以及過失犯罪的威脅。一種微妙的、分等級的「監獄網路」及其嚴密的機構與各自使用的方法,擔負起古典時代那種專橫、普遍但很不統一的禁閉的責任。」

「話語即權力」

---------福柯

「從分析的角度來看,一個場域可以被定義為在各種位置之間存在的客觀關係的一個網路(network),或一個構型(configuration)。正是在這些位置的存在和他們強加於佔據特定位置的行動者或機構之上的決定性因素之中,這些位置得到了客觀的界定,其根據是這些位置在不同類型的權力(或資本)——佔有這些權力就意味著把持了在這一場域中利害攸關的專門利潤的得益權——的分配結構中實際的和潛在的處境,以及它們與其他位置之間的客觀關係(支配關係、屈從關係、結構上的對應關係,等等。)」

「在高度分化的社會裡,社會世界是由大量具有相對自主性的社會小世界構成的,這些社會小世界就是具有自身邏輯和必然性的客觀關係的空間,而這些小世界自身特有的邏輯和必然性也不可化約成支配其他場域運作的那些邏輯和必然性。例如,藝術場域、宗教場域或經濟場域都遵循著它們各自特有的邏輯:藝術場域正是通過拒絕或否定物質利益的法則而構成自身場域的;而在歷史上,經濟場域的形成,則是通過創造一個我們平常所說的「生意就是生意」的世界才得以實現的,在這一場域中,友誼與愛情這種令人心醉神迷的關係在原則上是被摒棄在外的。」

-------布迪厄

「社會權力的四個來源,意識形態、經濟、軍事、政治權力的網路。」

-----邁克爾曼

(二)一孔之見:

1、權力因人而異

權力簡單說是支配或影響他人。但是權力因主體而不同。國家權力、社會權力、個人權力、羣體權力等。國家影響他人具有強制性,社會則更加間接,個人更加多樣,羣體比較複雜。權力實際上根源於主體的趨利避害性,利益引誘能夠改變主體行為,如經濟利益,武力威脅能夠侵害主體,如暴力、脅迫等。還有最根本的就是,對人的意志的影響,這種影響纔是最深入的牢固的,如宗教信仰,道德譴責,欺詐或者意識形態等。由於趨利避害是價值判斷,會隨著主體而不同,比如,對於一家公益組織,利潤不是有利的,對於一名政客,道德不一定是有利的。所以,權力因主體而異,因客體而異。

2、權力的場域性

有人沉迷於官場小說,商場鬥爭,戰場廝殺,教派徵討,這些東西背後都有一個場域性,也就是說,任何權力的作用都有個物質基礎或人的基礎,官場的權力不完全適用於戰場,比如精通權謀的人,指揮作戰很可能一塌糊塗,會踢足球取悅上級,到了戰場沒啥用。所以,特定場域的權力是不同的,權力爭奪的焦點也是不同的。這種場域性決定了趨利避害作用的具體實踐的適用。

3、普遍性的權力

權力可以劃分為很多種,但是能夠適用不同場域不同組織的權力不多,主要就是邁克爾曼所說的IEMP四種。其實嚴格來說是三種,知識、武力、財物。只要是人,都畏懼死亡,害怕痛苦,排斥災難,「手上沒槍,放屁不響」。任何羣體都有一個它無法拒絕的報價,人也一樣。知識,各種知識,既能誤導人,也能啟蒙人,拜神或拜物或拜祖等等。做個比喻的話,武力和財物能動搖其枝葉,知識能閥其根。武力的衍生物是脅迫,財物的衍生物是利誘,知識的衍生物是欺騙。

4、權力的背書

權力並非有專屬性,而是可以轉讓,這種轉讓不代表原權力的消失,而是類似「票據背書」一樣,通常是授權。比如,朱元璋指示錦衣衛捕殺大臣,並非錦衣衛多強,況且大臣也有門客,而是皇帝在其背後撐腰。權力背書之外還有權力保證,也就是權力尋租,居間斡旋,靠近權力的人能夠利用其影響,獲得一定的權力保證,如斡旋受賄。再進一步,還有權力轉致,A控制B,B控制C,那麼A對C就會有一定的影響力。總之權力是個奇怪的東西,它有時候藏得深深的。

5、絕對的權力

絕對的權力意味著絕對的支配。試問真的存在超人,如何保證超人不變成惡魔,迫使所有人臣服。試問,大象會和螞蟻講什麼仁義道德嗎,一腳踩過去就完事了。勇者鬥惡龍,千古流傳,打敗惡龍就意味著擁有了超越惡龍的力量,如果靠內心的道德律就行的話,那麼人類以現有的技術早已實現天堂。

6、羣體權力中的利益共同體

資本論第三卷寫階級剛起了頭,馬克思就沒機會寫了。階級的劃分是由人們在特定的社會經濟結構中所處的不同地位和結成的不同關係決定的。但權利中的利益共同體是不一樣的,是指具有共同利益基礎的一羣人。比如黑社會中,既有首要分子,又必須有骨幹成員。水滸傳裏上梁山要納投名狀,有官司在身才能入夥。換言之,一個羣體中,利益分配是不平等的,羣體的存在,意味著羣體中的少部分人,依賴這個羣裏獲取既得利益,並為了這個利益,無需強迫而堅定地維護,這時候,權力不屬於某個人,而屬於某一些人。《魏書 孝靜記》:文襄曰,陛下何意反邪?即是這個道理。

7、權力的自發強化

權力並非靜止不動的,而是永不停息的自發強化中。趨利避害何時停止,唯有利盡害消。按照目的論,目的達成了,那麼行為便停止了,但是權力並不是,只要主體不消失,權力的載體還存在,權力就一直尋求擴大化。但是自發強化的動力並不代表真的能實現強化,碰到旗鼓相當的力量,也會停下來。表現在人,慾望無止境,表現在羣體,羣體膨脹不止,表現在國家,征伐不止。

8、權力鬥爭

權力鬥爭一是非道德性,白熱化的權力鬥爭必須調動一切有利積極因素投入當中,如果心懷仁慈,為對方著想,那麼就無法做到目的合理。權力是最具理性的東西,因為為了實現目的,每一個行為都是趨近目的而不是倒退。現實中會有權力妥協,之所以妥協,就是因為權力的天敵就是權力,消滅權力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如果代價大於收益便是不理性的。所以,重要的是說三遍,弱勢羣體能維護多大的權益,就是看它能組織起多大的力量,多大力量保衛多大利益。

9、權力行使的成本與收益

支配或影響他人都是有一定的目的,沒有為了運用權力而運用權力的。但現實權力行使也有個付出和收益的考量,即使最簡單的口頭表達下也需要確定沒有巨大的風險損失世界並非無阻的世界,匹夫無罪懷璧有罪,權力行使與擁有權力的人相關,也與對象有關。當遇到意志抵抗,權力效果會打折扣,當存在道德風險,權力的收益會打折扣,當合作的收益大於鬥爭的收益,勢均力敵是最好了狀態。

10、立場

現實中很多精日精資,就是立場錯了。無產階級必須有無產階級的自覺。立場必須場域足夠大,場域太小可能立不住,也可能不必上綱上線。

(三)綜上所述

支配影響他人的權力,是各類主體運轉的基石,有一定場域性和主客觀性。

五、什麼是政治?

(一)名人名言:

「與其說是一種政體比另一種政體好,倒不如說一種政體沒有另一種政體那麼壞。」

------亞裏士多德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孟子

「若夫最大權力者,無如政治。政治之勢力,可為大善,亦能為大惡,吾國人民之艱苦,皆不良之政治為之。」

-------孫中山

「每一個國家有三種權力:立法權力;有關國際法事項的行政權力;有關民政法規事項的行政權力」。

「依據第一種權力,國王或執行官制定臨時的或永久的法律,並修正或廢止已制定的法律。依據第二種權力,他們媾和或宣戰,派遣或接受使節。依據第三種權力,他們懲罰犯罪或裁決私人爭訟。我們將稱後者為司法權力,而第二種權力則簡稱為國家的行政權力」

--------孟德斯鳩

「自由的政府,不是以信賴,而是以猜疑為基礎建立的。我們用制約性的憲法約束受託於權力的人們,這不是出自信賴,而是來自猜疑。…因此在權力問題上,不是傾聽對人的信賴,而是需要用憲法之鎖加以約束,以防止其行為不端。」

------傑弗遜

「民主本質上是一種手段,一種保障國內安定和個人自由的實用手段。它本身絕不是一貫正確和可靠無疑的。…把民主看成受到威脅的主流價值,而專心於此的流行做法,並非不存在危險。它在很大程度上要對這種錯誤的和無稽的信念負責,這種信念就是,只要權力的最終來源是多數人的意志,這種權力就不會是專橫的。」

-----哈耶克

「保存自由是限制和分散政府權力的保護性原因。但還有一個建設性的原因。不管建築還是繪畫,科學還是文學,工業還是農業,文明的巨大進展從沒有來自集權的政府。哥侖布並不是由於響應議會大多數的指令纔出發去找尋通往中國的道路,雖然他的部分資金來自具有絕對權威的王朝。牛頓和萊布尼茨,愛因斯坦和博爾,莎士比亞、米爾頓和帕斯特納克,惠特尼、麥考密克、愛迪生和福特,簡?亞當斯、弗洛倫斯、南丁格爾和艾伯特?施韋特,這些在人類知識和理解方面,在文學方面,在技術可能性方面,或在減輕人類痛苦方面開拓新領域的人中,沒有一個是出自響應政府的指令。他們的成就是個人天才的產物,是強烈堅持少數觀點的產物,是允許多樣化和差異的一種社會風氣的產物。」

-------弗裏德曼

「「權力」意味著在一種社會關係內,自己的意志即使遇到反對也能貫徹的任何機會,而不管這些機會建立在什麼基礎上。

「統治」意味著特定內容的命令在可指明的人中間得到服從的機會。

「紀律」意味著依據習慣了的觀念,一個命令以一種固定不變的方式在可以指明的一羣人當中得到即時的、自動的服從的機會。」

-------韋伯

「民主系統是普通公民對精英分子實施控制的政治系統。

(「精英」一詞最早出現在17世紀的法國,意指「精選出來的少數」或「優秀人物」。精英理論認為,社會的統治者是社會的少數,但他們在智力、性格、能力、財產等方面超過大多數被統治者,對社會的發展有重要影響和作用,是社會的精英。其中極少數的政治精英代表一定的利益集團,掌握著重大決策權,他們的政治態度、言行,對政治發展方向和前景產生重要影響,決定著政治的性質。認為必須分析這些政治精英才能揭示政治的本質和規律。)

估價一個國家的民主程度的問題,就成了一個測定普通公民對那些為社會制定重大決策的人的控制的程度的問題——在大多數情況下,政府精英。」

「緩慢的政治發展可以培育出公民文化,而新興國家缺少的正是這種漸進發展的時間。」

「而最能代替時間的是教育,它是最重要也是最可操作的因素。」

-------阿爾蒙德

「在歐洲現代史的大部分時期,均勢是一種標準的行為方式,通過均勢來平衡通常是更理想的選擇。而搭車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相信強國不懷惡意。對權力分配的期望和偏好也會影響搭車或均勢的傾向。封建主義為多元論,權力分散是自然和令人嚮往的假設提供了基礎。於是在國際層面上,均勢也被認為是自然和令人嚮往的,政治家的責任就是維護和保持它。因此,當均衡受到威脅時,需要去恢復。國際社會的歐洲模式反應了歐洲國家內部的社會模式。」

「這種模式假設:社會經濟不平等、政治暴亂以及民主政治參與的缺乏,乃是由於一個社會的社會-經濟落後所致。因此,消除這些弊病的途徑是社會-經濟的迅速現代化和發展,以提高社會-經濟福利的總體水平,從而有可能達到更平等的財富分配,促進政治穩定,並為廣泛的政治參與和更加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基礎。」

「我們在討論可供選擇的模式時已經指出,在發展的後期階段,社會常常必須對有限發展經濟還是優先實現社會-經濟平等作出選擇。贊成技術統治模式的精英,將會竭力減少政治參與以實現經濟的快速增長;而那些較重視平等的精英,將鼓勵高水平的政治參與以實現平等。參與戰略的選擇本質上是精英的選擇。」

-------亨廷頓

「米凱爾斯根本不理解大規模的民主如何實際產生,它們在結構中,而不是在互動關係中尋找民主。是每個少數派組織之間的競爭的合力導致了民主」

「憲政背景下的多數和少數的關係。關鍵是少數而不是多數,少數或少數派必須享有反對權。稱之為多數專制。麥迪遜稱之為選舉的暴政,把無限權力集中在手中,從而暴虐地行使權力。所以要保護少數。」

-----薩託利

「消除黨爭危害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消除其原因,另一種是控制其影響。 消除黨爭原因還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消除其存在所必不可少的自由;另一種是給予每個公民同樣的主張、同樣的熱情和同樣的利益。 關於第一種糾正方法,再也沒有什麼比這樣一種說法更確切了:它比這種弊病本身更壞。自由於黨爭,如同空氣於火,是一種離開它就會立刻窒息的養料。但是因為自由會助長黨爭而廢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這同因為空氣給火以破壞力而希望消滅動物生命必不可少的空氣是同樣的愚蠢。 第二種辦法是做不到的,如同第一種辦法是愚蠢的一樣。」

「在制憲會議遇到的困難中,一個很重要的困難必然在於把政府需要的穩定和能力與對自由和共和政體應有的神聖的關注結合起來。共和政體的自由的性質,似乎一方面是要求不僅一切權力應當來自人民,而且通過短期的任職,使被授予全權的人始終依賴人民。而且即使在這短時期內,權力也不應該委託給少數人,而應該委託給許多人。可是穩定卻要求被授權的人掌權時間要持久。經常選舉造成經常更換人選,經常更換人選又造成措施的經常改變。而政府的堅強有力不僅需要權力的某種持續,而且需要由由一個人執行權力。

標出全國政府和州政府的權力的適當界線,必然是一項同樣艱巨的任務。毎個人會根據他習慣於仔細考察和辯別性質廣泛而複雜的事物的程度來體會這種困難。思維的各種功能至今尚未被最精明的哲學家以令人滿意的精確加以區別和說明。感覺,知覺,判斷,慾望,意志,記憶,想像,是被這樣一些細微差別區分開來的,以致它們的範圍避開了最精細的研究,依然是細緻研究和爭辯的源泉。自然界各部分之間的界限,尤其是各部分再劃分成不同部分之間的界限,給同一重要的真理提供了另一個說明。

除了事物的複雜性和人的官能缺陷所造成的含糊以外,人們相互傳達思想的媒介也增加了新的障礙。經驗教導我們,在政治學中還沒有什麼技巧能充分肯定地辨別和解釋其三大領域:立法,行政和司法,甚至不同立法部門的特權和權力。在實踐中每天發生一些問題,這就證明瞭在這些問題上還存在著含糊之處,並使最偉大的政治學家深感為難。」

-------聯邦黨人文集

「做任何事情都要依法行之,無論是政府,還是個人,或者是什麼黨派,概莫能外,這就是憲政的核心。」

-------漢密爾頓

(二)一孔之見:

1、政治的物質基礎和勝利聯盟

不論是部族,封建,資本主義社會,社會總會面臨各種分化,以物質生活為基礎的階層,形成了或強或弱的團體,即使利益一致的羣體內,也會因見解或位置不同出現左右中等派系,所以,政治的產生直接基礎便是社會分化。間接基礎則是物質生活基礎,地主、農民、種族、地區、宗教等等。比如清末的東南互保,明治的倒幕,背後都有其現實基礎。能夠上升到政治層面的必須是在社會中佔比較大的團體,較小的影響力不足。每一股政治力量背後都有很多勝利聯盟,政治頭領需要他們的支持,這是種博弈。

2、無權力無政治

利益一致無所謂政治,利益不一致就需要政治,實現訴求不可避免的要對他方產生影響,而影響力最強的就是權力,無權力無政治,無權力政治必然失敗。前文說到普遍權力三種,知識、武力、財物,以及三種衍生物,那麼可以說,沒有這三種權力,政治參與等於形同虛設。三種權力在政治場域也有不同的作用,一般講,知識大於武力大於財物,行使權力的成本或代價,財物小於武力小於知識,知識見效慢,投入多,維持難。政治上,權力次序上,首先選擇非普遍權力,如說理、動情、協商等,其次再依上述次序。人微莫入眾,言輕莫勸人。

3、政治與政府

混淆政治與政府的區別會導致看不清很多問題。簡單說,政府就是在政治鬥爭中勝出的政黨,掌握執政權後組成的機構即政府。但是還要進一步區分,政務官和事務官,政府有嚴格的層級制度,決定權卻是集中少數人掌握的,這部分人是政務官,而從事具體照章辦事聽令指揮的就是事務官,西方國家,事務官比較穩定,也就是政府僱員,政務官則隨一定情況變動。

4、三權分立

三權分立,形式上是對立法、司法、執法三權的分立,實質目的是為了制約政府權力,保障公民權利。但是這比較抽象,以美國為例,具體來看,國會經公民權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參議院掌握了人事任命,眾議院掌握了預算撥款,國會還有立法權,批准法案。總統和平時期掌握行政權負責執行,但是可以否決法案,通過發布行政命令來實行其他或類似內容。總統戰爭時期,則是三軍統帥,統攬軍政大權。司法系統及負責法律適用又負責法律監督。上述權力分離又制衡減少了權力對公民的侵害,制約了權力的專橫,但是,實際上,三權並不能完全分開,在微觀上,三權互相交叉,區別模糊,難以分別。馬克思講統治階級,近來由於軍工利益體或科技媒體利益體的出現,對議員選舉,對國家權力運行產生很大影響,金錢政治,財閥政治成為了美國三權分立的幕後操盤手。三權分立並不是唯一途徑。

5、憲政

只有分權是不夠的,並不能防止單一個權力任意行為,這就需要一部憲法,以法律形式規定各自的職權,目的是為了法無禁止不可為,界定權力的範圍,權力清單。憲政的核心便是法律至上,也就是法治,而非人治。代議制歸集公民的意志,通過立法,上升為法律,法律高於君主意志。但是,考察憲政的歷史可以知道,憲政起源於限制君主權力,最早是君主立憲。清末歷史可以知道,君主是不願意立憲,地方勢力逐漸強大,君權衰落纔有了立憲。所以,也可以說,無權力無憲政。

6、公民權利的崛起

現代政治最大的特徵就是公民權利越來越受到保護,不論是人權、財產權、人身權等等,與原始封建時期相比,人們享受更多的保障,儘管有些國家仍陷入戰亂,處於恐怖中,但歷史的看,是不斷進步的。問題是,個體公民力量是有限的,是如何增進權利的。其實,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物質生活提高了,利益矛盾有所緩解。另一個是,對政府權力的制約加強,正式或非正式社會團體權力增強。歸根結底還是經濟發展了,公民懂得自發組織維權了。

7、民主

借用一句話,民主是建立在政治平等的基礎上的,而政治平等必須建立在經濟平等的基礎之上。民主並不是簡單地少數服從多數,民主也不一定是絕對好的,很多國家如印度、印尼等,民主簡直可笑。實際上,政府管理決策必然是越來越專業化,所謂精英政治並不是說貴族政治的變形,而是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主也不是選優擇優,而是種制約、控制糾錯、訴求表達,換言之,民主是為了構築一道公民的底線,當政府行為或團體行為損害了絕大多數人的幸福時,公民有辦法叫停。民主並不與集權對立,當一個國家面臨外敵侵略時,不可能凡是都徵求每個人的意見,必須團結起來纔有抵禦機會,美國總統也有戰時獨裁權。管理論中的民主決策是為了提高決策質量。所以,行政為了追求效率需要集權,而政治上的民主並不與之對立。

8、鄉鎮政治

古代皇權不下縣,縣以下自治,鄉鎮政治很重要,但也易忽略。鄉鎮政治生態,借用一句話來說,「刁民與惡政互動」。托克維爾盛讚「美國的鄉鎮精神」,民有民治民享。例如,小鎮有塊公用荒地,鎮政府打算修車站,但是規劃軌道的幾戶居民怕噪音,幾經努力提案本鎮議會一套詳細可行的方案,形成決議改建車站為建老年人公寓。從此可以看出,只有權力配置翻轉過來纔有可能有這種鄉鎮精神,否則,上壓下抗,強弱懸殊,又是皇權圈養的豪紳列強的天下了,也擺脫不了羣體的異化。

(三)綜上所述

無權力無政治。

六、什麼是自由?

(一)名人名言:

「自由不是讓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是教你不想做什麼,就可以不做什麼。」

---------康德

「當個人一旦失去了原始的關聯,並因而感到不安全時,立刻即會產生無能為力與孤獨之感之雙重現象,必須克服這種感覺的方法有二:一個自然就是靠自己與世間的愛去工作,很真誠的去表現情緒、感覺與智能,他可以無須放棄其個體的獨立與完整而再度恢復其本來面目。另外,就只有後退,放棄其自由,並努力去克服其與外界隔離而造成的孤獨現象,但後者卻因個體已與世界分開,很難再與世界合而為一。這是一種企圖逃避無法忍受情況的行為,如果,無法忍受的情況一直存在的話,則生活將成為苦不堪言的。這種逃避的特點是強制性的,正如同逃避恐怖一樣,其特性是完全放棄自己的個性與完整性,這個並不是可導致幸福與積極的自由的解決辦法,卻是所有在不健全現象中可以發現到的一種解決辦法。它的目的是想減輕生活上焦躁不安,避免恐慌,但實際上並不能解決問題,只不過是一種自動與強制生活的產物而已。」

-------弗羅姆

「任何人的行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須對社會負責。在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獨立性在權利上則是絕對的。」

「人類自由的適當領域包括:第一,意識的內向境地,要求著最廣義的良心的自由、思想和感想的自由、意見和情操的自由、發表和刊發意見的自由;第二,趣味和志趣的自由;第三,個人之間相互聯合的自由。」

「在習慣於自己處理自己事務的民族當中,則又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景況。在法國,很大一部分人曾服過兵役,其中,許多人至少擔任過下級軍官,因此,每次人民起義總有些人能夠擔當領導,並能臨時制定一些不錯的行動計劃。法國人在軍事方面能夠自我管理,美國人則在所有民事方面能夠做到這樣。如果沒有政府來管他們,美國人的任何 個團體都能臨時組成政府,以足夠的智慧、秩序和果斷來管理任何公共事務。每一自由的民族都應該能做到這樣;而凡是能夠做到這樣的民族也肯定是自由的,這樣的人民決不會讓那些僅僅能夠抓住並控制中央管理機構的什麼人或者什麼團體所奴役。沒有一個官僚機構能希望強制這樣的人民去做或者去經受他們所不喜歡的事務。但在凡事必經官僚機構來辦的地方,所有與官僚機構相反的事就沒有一件能辦得通。」

「中國人由於難得的好運,在很早就備有一套特別好的習俗。這是中國的聖人和智者的貢獻。對於他們的這種貢獻,即使是最開明的歐洲人也必須在某些方面認可他們作為聖人和智者的稱謂。他們可稱道的地方還表現在其卓越地運用手段,儘可能把他們所擁有的最好智慧印刻在羣體每一成員的心靈之中,並確保那些掌握其中絕大多數智慧之人得到最富榮譽和最富影響的職位。毫無疑問,這樣去做的民族已展現了人類進步的祕密,並且,人們會因此認為,它應該穩穩地處於世界運動的前列。可是相反,它卻靜止強化了,幾千年來原地未動。」

--------穆勒

「那些因為自由本身的緣故而看重自由的人相信自由選擇而不是被選擇,這是人之為人的不可讓渡的組成部分;相信這既是在一個人所生活的社會的法律與實踐中有自己的聲音的那種積極要求的基礎,也是被授予一個在其中人是自己的主人的領地的基礎,也就是『消極』的領域的基礎。」

「希望我的生活與決定取決於我自己,希望自己成為自己的而不是他人的意志活動的工具」

「自由立於希望和恐懼」

-------柏林

「這不是一個盡善盡美的世界,因而競爭不能提供十全十美的保護。然而對於絕大多數工人來說,競爭是迄今人們所發現或所發明的,優點最多缺陷最少的保護方式·····為什麼我們的郵政服務質量,長途火車服務質量,中小學教育質量總是如此差勁?因為在這些服務領域,我們總是沒有第二個選擇。」

-------弗裏德曼

「享受人們有理由珍視的那種生活的可行能力。具體包括免受困苦一一諸如飢餓、營養不良、可避免的疾病、過早死亡之類—基本的可行能力,以及能夠識字算數、享受政治參與等等的自由。」

「最根本的是,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本身就具有直接的重要性,而不需要通過它們在經濟方面的作用來間接地證明。即使有時在不享有政治自由和公民權利時人們仍然能享有充分的經濟保障,但是他們還是被剝奪了參與作出有關公共事務的關鍵決策的機會。這些剝奪限制了人們的社會和政治生活,因而可看作是壓迫性的,即使它們並未導致其他有害影響(例如經濟災難)。既然政治和公民自由是人類自由的組成部分,對它們的剝奪本身就是有害的。」

------阿馬蒂亞·森

(二)一孔之見

1、為何自由?

自由很多人很容易忽略。我們身處自由當中,卻有太多的不自由。向死而生,人無法超脫自然壽命和疾病的束縛,不自由。黑暗中世界,教權籠罩下的黑暗,哪裡有自由。舊社會,到處壓迫、奴役、文字獄禁錮,不自由。往小了說,沒錢不自由,被歧視不自由等等。原來,人無比需要自由。

2、人類進步建立在自由之上

馬克思說過,從必然王國飛向自由王國,實現共產主義,讓人無比嚮往之。試問,如今的一切成果哪一樣不得益於科技進步。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儘管還有制度、文化等等有利於生產力發展,但是科技創新纔是人自由的鑰匙。化肥適用種子改良,人不在依附於地主豪紳,出賣尊嚴,甚至身體甚至賣兒賣女,擺脫了食物束縛,緩解內卷化,有了精力探索世界。樂觀預測,科技發展,實現可控核聚變,解決能源問題,人類必然更加自由。另一方面,知識的積累和進步,讓人更好的認識世界,認識社會,有更多的共贏,學會合作,褪去暴力印記。正是這些,自由每個人更近。但是,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這一切不是某個自然神賜予的,也不是天生就擁有的,是靠無數前賢,無數代價換回來的,歸根結底,還是主體人,趨利避害,主觀能動的開發世界得來的,自由也是人類的歸宿。

3、人是獨居動物

人不是羣居動物,實際上現代社會,城市化居民之間的疏離感更強了,人如果是羣居動物,那別墅也賣不出去了。社會分工,社會化生產讓聚集成為了更好的選擇,而不是人的選擇聚居在一起所以就居住一起的,是城市選擇了人,而不是人選擇了城市。也許有一天實現共產主義,以人為本,為人服務,不役於物,不役於人,就是真正的自由了。

(三)綜上所述:

自不可說,意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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