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2 11:42

[記者王秀亭/臺東報導]臺東市趙姓民眾日前收到一張罰單,赫見填單日期比應到案日期晚了10天,質疑「監理單位的時間是往回走的?」且該張罰單已在6月初完成繳納,讓趙男更氣憤,臺東監理站解釋,是電腦系統篩選挑檔及寄送過程中的時間差造成。

趙姓男子原本是計程車司機,去年職業駕照定期審驗時決定放棄,「以為沒審驗,就直接回復一般駕照。」想不到時隔1年多,才接到臺東監理站的罰單,趙男只好乖乖到監理站繳納,並辦理回復為一般駕照。

趙男氣憤地說,竟然7月底又收到同一張罰單,細看填單日期,竟然是7月27日,上方的應到案日期寫的卻是7月17日,整整晚了10天,若遇上需繳交遲繳費用,這10天的落差該找誰算。

臺東監理站副站長蔡義雄表示,監理站會以電腦系統篩選挑檔,挑出尚未繳納罰款的案件後,再列印紅單並寄出,加上此案是1年多前的舊案,須以雙掛號送達,恐就在這段期間產生時間差,因而造成填單比應到案日晚,及完成繳納卻未即時篩出的奇怪現象。

蔡義雄強調,這些是少數零星個案,監理站會主動延後應到案時間,若重複繳納者亦會主動退費,民眾有任何疑問,可先撥打電話詢問。

  • 監理單位時間往回走?罰單填單日竟比應到案日晚10天。(記者王秀亭攝)

    監理單位時間往回走?罰單填單日竟比應到案日晚10天。(記者王秀亭攝)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