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過變態的事都與虐待有關,可能是我小時缺少父母關愛吧!事件一:姥姥家住平房,後院有個大倉房,米啊面啊都放在那裡,還有淘汰的東西,我常在那裡玩,後來有一天,我發現一隻老鼠在偷吃苞米茬子,我直接就捉住了他,直接固定在木板上,寫了一張「偷糧罪」的紙條,拿繩子固定在老鼠脖子上,拍了照片,開始解剖,帶好護具,把老鼠開膛破肚,塞進了裝滿硫酸的燒杯里,埋到地里,過了好長時間,我對我的行為很後悔,人各有命,動物也有命,我們不該剝奪動物的生命。直到現在,過年過節我都給那個老鼠墳上三隻香。這件事教會了我不能虐待生物。事件二:小升初考試後,我手裡拎著棒球棍,去找那個男生,說:「30塊錢,欠四年了,打不打算還了?」「老子不還你能不能死?」「好吧,就別賴我了」 於是把他綁在樹上了,「再問一遍,你還不還?」說完,我一棒球棍就懟到他下體上,疼的他呲牙咧嘴,我又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你還不還?」「不還」,我又是一棍懟到小腹上,後來他還給了我30塊,我把繩子解開,喊一聲「滾!」前段時間,我也明白了,就給他打電話,承認我的錯誤。


人生悲劇性命運大多自己不能避免。註定你悲劇性命運的人物,事物太多,這些客觀的東西不是靠你自己單薄的力量可以解決的。

比如兩個非常非常相愛的人因為父母原因,經濟問題和別人的留言蜚語等等,都會造成對這兩個人致命傷害。最終導致他們分手。遺憾終生。

再比如一位年輕人,想改變自己的命運,因為家庭貧困,自己努力奮鬥二十年。結果呢,回頭一看,只是向前邁進很小很小的一步。

以上是本人的一點小認識,有不到之處望各位朋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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