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案發後到警署自守

59歲裝修工人因懷疑妻子出軌而跟蹤妻子,目睹妻子上的士後懷疑妻子與的士司機有婚外情,他當晚在睡房質問妻子時動怒,更向妻子淋潑通渠水,以致妻子全身六成皮膚有二級燒傷。裝修工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陳仲衡暫委法官需時考慮案情及辯方求情,把案件押後至3月18日判刑。

裝修工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 資料圖片

59歲被告劉慶球被控於2018年10月15日,在香港島東區西灣河耀興道興東邨興康樓某單位內,向51歲妻子郭秀蘭淋潑腐蝕性液體,意圖令郭秀蘭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根據案情及劉在錄影會面記錄中透露,劉懷疑任職健康產品售貨員的妻子在工作時與一名程姓男子發展婚外情,劉查看妻子電話紀錄時亦發現程與她有多次通話紀錄,劉便致電程警告他不可再勾引其妻子,妻子得悉後與劉拌嘴鬥舌,二人因而關係轉差。

劉一直懷疑妻子出軌而跟蹤妻子出行,劉看到妻子乘搭的士後,心有不安地懷疑妻子與該的士司機及程姓男子出軌。劉在案發當晚質問妻子是否與的士司機或程姓男子出軌,夫妻兩人便大吵大鬧,劉因愛成恨把他私藏在牀下的通渠水潑向妻子,妻子大叫求助後長女到場為母親以清水沖洗身體。劉逃離現場後致電如實告知同事及老闆,並指自己會到警署自首。

辯方求情時表示劉的子女形容劉是一名關愛型好爸爸,其同事則形容劉是一名可靠的裝修工人,其好友們亦形容劉是一名和藹仁慈的朋友,其村友又形容劉經常善待長者。而劉在事發後曾試圖跳橋自殺,但因兄長勸導及不忍心拋下妻子及3女1兒而放棄自殺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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