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2 08:48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市公所特有為民服務項目「舊衣回收箱」,歷經6次流標後,第7次終於完成招標作業,已消失約半年的舊衣回收箱,最近又重現大街小巷,令市民開心不已,不過,公所提醒大家要發揮公德心,改掉以往將舊衣回收箱視為垃圾桶使用的陋習,否則廠商若再被「嚇跑」,無承攬意願,最終喫虧的還是市民本身﹗

南投市大街小巷路旁、騎樓等場所,總共設置130個舊衣回收箱,提供民眾棄置不要用的衣物,也是市公所特別開辦的非法定為民服務項目,但許多民眾在整理家中物品後,連不屬於回收項目的棉被、枕頭、玩偶甚至拖鞋、皮鞋、襪子及貼身內衣褲,也都往回收箱丟棄,使得回收箱幾乎淪為小型垃圾場,令得標廠商困擾不已。

今年農曆春節過後,這些舊衣回收箱突然一個接著一個在街頭消失,許多民眾在尋覓不到適當場所置放舊衣時,遂頻頻向公所詢問,何時才會重新擺放舊衣回收箱?不過,連公所本身也無法知道答案,因為舊衣回收箱委外業務,係1年招標1次,今年契約屆滿後,公所從3月起連續舉辦6次招標作業,可惜都乏人問津。

公所說,由於太多民眾不遵守規定,導致回收箱裡裡外外充斥著雜七雜八的物品,不但使得周邊環境變得十分髒亂,影響市容觀瞻,甚至業者派員分類整理後,真正具有再利用價值的數量也十分有限,深恐虧本,使得業者參與競標的態度也更加謹慎、保守。

因此,公所日前辦理第7次招標作業時,遂於契約中增設每月協助得標商清運1噸垃圾的「特別條款」下,也才如願完成招標,得標的蔡姓業者也不諱言表示,的確受該條款鼓舞才參與競標,但相信只要民眾都能發揮應有的公德心,那麼公所協助清運垃圾的「額度」,便能備而不用,反之,一年後契約屆滿,便可能打退堂鼓,對承攬該業務「敬而遠之」。

公所進一步指出,二手衣物可不可回收,舊衣回收箱上頭都有清楚將項目逐一公告,在此前提下,公所也將加強稽查工作,若民眾違規事證明確,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不等罰鍰,以達到約束並提高民眾公德心的目的。

  • 南投市舊衣回收箱完成招標後,得標廠商駕駛小貨車在街頭擺放舊衣回收箱。(記者謝介裕攝)

    南投市舊衣回收箱完成招標後,得標廠商駕駛小貨車在街頭擺放舊衣回收箱。(記者謝介裕攝)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