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好多公司都有這種人存在。一般這種人都是會拍馬屁的,兩面人。辦公室的勾心鬥角一般由他們發起,小人一枚。曾經遇到過吧。把我做好的方案說自己不小心刪了。夠厲害。我因為這事扣工資。後面有一個同事看到和領導說了。結果領導沒有什麼反應。只是後面我扣的工資補回來。他照樣活的好好的。畢竟他在領導面前真的太會裝了。領導喜歡他。因為領導們也喜歡這種調味品。現在這個社會裝的人好像活的更好。在這些人眼裡我們都是犧牲品。所以沒必要那麼較真。不然輸的更慘


把這個人的所作所為整理成書面郵件,附上相關證據。要求這個人對傷害你的行為承擔責任,進行賠償。將這份電子郵件發送到企業郵箱,讓每個人都看到。尤其是上級。

如果他的行為十分惡劣,還可以起訴到法院,循司法途徑處理。


第一,我覺得這種人不值得在給他/她機會,第二,既然都掌握證據,我完全覺得你可以將備用證據,交給上司,如果上司不處理,那這公司也會讓人寒心,也不必待下去,,然後你可以起訴他,具體他對你做了什麼,你可以諮詢律師,以什麼罪名起訴,然後賠償,讓他嘗一嘗後果,壞人必須懲罰,不能讓他逍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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