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戰爭時期,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隊員額極速擴張,有了西北野戰軍、中原野戰軍、華東野戰軍、東北野戰軍、華北軍區(不叫野戰軍,但和四大野戰軍同級別)五大野戰集團。

野戰軍司令部下屬就是縱隊,縱隊事實上就是軍級作戰單位,縱隊下轄旅(沒有師這一級)、旅下轄團、團下轄營,以此類推,一直到最基層的最小作戰單位班。

兵團制以後,兵團下轄軍,軍下轄師,師下轄團,團下轄營,一直到最基層的最小作戰單位班,有了師級編製,就取消了旅級作戰單位。

事實上,在解放戰爭初期,就已經出現了主力兵團、地方兵團、一線兵團、二線兵團的名稱,譬如許世友山東兵團、陳謝兵團、楊成武兵團等,但「兵團」還未正式出現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建制序列中。

1949年1月15日,中央軍委下達了《關於野戰軍番號改按序數排列的決定》,將原西北野戰軍改編為第一野戰軍,將原中原野戰軍改編為第二野戰軍,將原華東野戰軍改編為第三野戰軍,將原東北野戰軍改編為第四野戰軍。

其中,第一野戰軍下轄第1、第2兵團共6個軍;第二野戰軍下轄第3、第4、第5兵團共10個軍又1個特種兵縱隊;第三野戰軍下轄第7、第8、第9、第10兵團共16個軍又1個特種兵縱隊及華東海軍;第四野戰軍轄第12、第13、第14、第15兵團共12個軍,另加1個特種兵司令部、1個鐵道兵司令部及兩廣縱隊。

在本次整編中,中央軍委沒有依然將原華北軍區的部隊改編為野戰軍,只在華北軍區領導下編成了第18、19、20共三個兵團,每個兵團下轄3個軍,序號為第60-第68軍,第69、第70兩個軍直接受軍區領導。

綜上,兵團是解放戰爭時期,渡江戰役開始前,中國人民解放軍統一戰鬥序列而形成的,四大野戰軍包括華北軍區共組建有17個兵團。

兵團人數是不統一的,有的兵團下轄只有2個軍,有的兵團卻有5個軍的龐大編製,一般兵團基準人數為10萬人。

但也有特例,第一野戰軍本身兵力最少實力最弱,每個兵團僅有5-6萬人;第四野戰軍兵強馬壯,戰鬥力非常強悍,從東北一直打到海南島,追擊國軍到大西南,解放了大半個中國,總兵力超過100萬人,最大的兵團竟然有將近2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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