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北洋軍閥同屬於一個政府體系,彼此從未獨立,同屬袁世凱麾下時,更是同事戰友。彼此之間也有私人交情,所以不可能趕盡殺絕。

其次,軍閥混戰,你方唱罷我登場,誰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落敗,落敗後會遭遇怎樣的結果,因此為了防止自己失敗後被清算,乃至被殺害。即使是為自己留一條後路,北洋軍閥也會對失敗的軍閥放手。

再次,沒有必要趕盡殺絕。北洋軍閥混戰是為了搶地盤兒,擴大自己實力,當失敗的軍閥被擊敗後,他已經失去了這些,無論失敗的軍閥是否依然存在,都對勝利的軍閥沒有影響,所以也就沒有必要趕盡殺絕。

最後,得饒人處且饒人,中國人講究中庸,放失敗的軍閥一馬,不但可以獲得對方的地盤,還能博得胸懷博大的美名。而對對方趕盡殺絕的軍閥,往往受到眾人唾棄,哪怕部將也會離心離德。

如孫傳芳殺害了施從濱,其女施劍翹在孫傳芳兵敗下野後復仇,殺死了孫傳芳,輿論不但未譴責殺手,反而一片叫好,稱施劍翹為「俠女」,可見孫傳芳行為有多麼不得人心。


在民國時代的軍閥混戰中,不殺將官,不趕盡殺絕,基本是一個潛規則了。這就好比在當下的商場上,創業失敗的人宣布企業破產,也就算安全著陸,不至於被搞得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張勳復辟失敗後,逃到荷蘭使館,這事也就結了,民國政府也就聽之任之,沒有再搞什麼「戰犯」之類的折騰人。

在政治鬥爭和戰爭中落敗的軍閥,最常見的套路就是「宣布下野」,有的乾脆再搞個出洋考察的名頭,段祺瑞、吳佩孚、孫傳芳、馮玉祥、閻錫山,他們這些軍閥都使用甚至反覆使用過。我們甚至可以說,那個時代貌似就有這樣一種叫「《下野法》」的法律,基本上效果就和「宣布破產」一樣,「下野」後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都能得到《下野法》保護。心灰意冷無心政治的,可以做個寓工富家翁養老;還有想法的,如果運氣好,過幾年還能回到政壇,比如在「中原大戰」後就徹底喪失實力的唐生智,在南京保衛戰中還主動請纓當上了南京衛戍司令長官。

即使到了蔣介石時代,這一潛規則仍然存在。按理說,做過北伐軍總司令,結束了北洋軍閥時代的蔣介石和北洋軍閥總是「不共戴天吧。但在段祺瑞下野後,已成為國民政府第一人的蔣介石還對段祺瑞執弟子禮,自稱是他」保定陸軍學堂的學生」,在段祺瑞晚年落魄後還經常得到蔣介石的接濟。

最感人的是,1936年底段祺瑞逝世後,得到了蔣介石和國民政府的「國葬」待遇,在送輓聯人中,既有當時的國民黨大員,也有吳佩孚這樣的北洋宿敵,也有段祺瑞當年的皖系部將。

當然軍閥之間這種「溫情套路」也有特例,比如,張作霖殺掉了戰敗被俘的郭松齡,但這個原因比較特殊,郭松齡被張大帥視作「叛徒」。

更有名的一個案例是,孫傳芳俘虜了張宗昌的部將施從濱後,就不按套路出牌殺掉了施從濱,數年後,施從濱之女施劍翹替父復仇,殺掉了孫傳芳。當時施劍翹被稱作「民國女俠」,民間紛紛要求政府特赦,可見當年孫傳芳的殺俘之舉有多不得人心。


北洋是中國歷史上 又一個不叫戰國的「戰國時代」,最大的特點是幾乎 所有戰爭的目的,都不外爭權奪利,強者意圖染指中央政權,次強者希望聯省自治,稍弱者希望割據一省,最弱的保留一小塊地盤和一部分人槍就心滿意足。

即便強大如直系、奉系和皖系,也不具備一口吞下所有勢力的能力,且除了個別勢力(如皖系)外,大小軍閥內部都是鬆散的聯盟,如直系前期馮國璋和曹錕,中期吳佩孚和馮玉祥,後期吳和孫傳芳之間的聯盟就非常脆弱,小軍閥如滇、桂、川、湘也莫不如此,如果手太黑就很可能為淵驅魚為叢驅雀,造成本方實力的削弱,且風水輪流轉,自己佔上風時做太絕,走麥城時就會吃虧(吳佩孚晚年入川吃癟就吃了當年黑吃黑太狠的虧)。

不僅如此,清末民初軍事人才匱乏,大量速成人才學成後被各地迅速提拔任用,像吳祿貞、蔡鍔等人的提拔說「閃電」都嫌不夠力度,加上北洋六鎮「到處留種」,這就造成各級軍閥和高級軍官大多「沾親帶故」,比如年長的要麼是北洋六鎮、湖北或江蘇新軍軍官出身,要麼是士官系,年輕的很多系保定或雲南講武堂系……很多分屬不同派系的軍閥間存在師生、舊同事、把兄弟、過去的上下級……之類關係,湖南、四川的不同軍閥派系甚至還真的有親戚關係,這樣就產生了「見面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心照不宣,既方便戰時策反,又為自己留了一條後路,且北洋時代縱橫捭闔,今天的敵人弄不好就是明天的盟友甚至同事,何必把事做絕呢?

不僅如此,由於北洋混戰往往是「盟戰」,敵對陣營的上面經常還有更大的軍閥壓著,這使得勝利者不敢趕盡殺絕,惟恐兔死狗烹,且抱著「養寇自重」和「萬一不行今後和對方抱團取暖」的心態,不願下死手。

但這都是相對而言,壞規矩的事和人一直是有的,比如閻錫山就吞併了國民軍孫岳部(但在徐永昌這裡遵循了潛規則),馮玉祥則不顧規矩害死了皖系的徐樹錚,至於張宗昌殘殺施從濱,那就不只是壞規矩的問題了。


北洋軍閥之間名義上是統一在一個政府框架內的,做事情起碼顧及臉面和輿論。

而且北洋系的軍閥之間的關係是盤根錯節的。整個北洋系是脫胎於袁世凱編練的北洋新軍,大多北洋軍閥都曾有在袁大帥手下當差的經歷,彼此知根知底,且有同僚之誼。像直系軍閥馮國璋、曹琨、吳佩孚與皖系軍閥段琪瑞之前幾乎都是袁世凱手下關係十分密切的同僚,可以說是老戰友,類似於學校里上下鋪的兄弟。更有一些軍閥之間還是親戚,張作霖和張勳、曹錕就是兒女親家,姻親,張作霖、孫傳芳、韓麟春、張宗昌、褚玉璞又是結拜兄弟。馮國璋與段祺瑞平時也是兄弟相稱。底下的軍官就更不用說了,大部分之前可能就是同一個軍事單位的戰友,有的是軍校同學,有的是同鄉,彼此之間也沒有深仇大恨,都是當兵吃糧,為長官打仗,打得贏就打,打不贏就四散或投誠,反正換個地方當兵,一般打一場,戰勝的一方能收一大批兵。這種局面,各軍閥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基層士兵沒法下死手。這也是軍閥混戰,但整體傷亡與戰爭規模相比並不大的原因。那些被稱為鋼軍鐵軍的部隊才是真正出死力打仗的。

北洋高官之間也因此形成了一種氛圍,就是為利益、爭地盤可以大打出手,但是打歸打,彼此還是要留個面子,軍閥之間因為利益也是不斷分化或結盟,如果哪天又得用上人家,把臉全撕破了不好見面,等於絕了自己的路。真有軍閥走投無路了,別的軍閥反而有種老李老王淪落至此的悲感。

孫傳芳曾經殺過張宗昌手下的軍長施從濱,施從濱也是老北洋,15歲就投了吳長慶手下,宣統元年(1909年)授陸軍少將加中將銜,施從濱戰敗後被孫傳芳斬首且曝屍三日,壞了規矩,因此風評不好,孫失勢後,被施的女兒施劍翹刺殺復仇,施劍翹被捕得全國相當多大員和機構聲援與營救,由此可見對孫殺施的看法。


我認為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點:各個軍閥的實力都有限,一方很難將另一方趕盡殺絕。各個主要軍閥之間的實力其實差不多。就算是實力強的也很難徹底消滅實力較弱的一方。比如北伐戰爭打響之前,奉系軍閥張作霖就有大軍35萬。直系軍閥吳佩孚有20萬大軍。孫傳芳也有20萬。如果他們之間發生戰爭,一方徹底打倒另一方是不現實的。

第二點:同根同源。大家都是軍閥,而且都有同樣的領導人袁世凱。曾經都是袁世凱的手下,都是「同事」。幹嘛要像仇人一樣?袁世凱不在了,但是北洋政府還在呀。北洋政府依然是中國統治者。你內部不團結,搞分裂,「自家人」打「自家人」,然後消耗了實力,小心南方的國民政府把你們一鍋端了。可以說,軍閥內部的鬥爭確實有,但是他們有共同的目的,就是讓北洋軍閥統治中國。這才是他們共同的根本利益。舉個例子,張作霖跟吳佩孚之間的仇恨是非常深的。但是,吳佩孚被國民政府打敗後,他們兩結盟了。張作霖大力支持吳佩孚。可以說,面對共同的敵人,軍閥之間還是很「團結」的。

第三點:類似於三國之間的攻守。各個軍閥之間都有利益關係,都要依靠對方。可以說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軍閥之間的實力平衡,相互制約才是各個軍閥最希望看到的。誰也不希望有一個超級強大的軍閥。並且軍閥之間也有結盟。所以說,軍閥之間的關係複雜,一方徹底消滅另一方是不太可能的。

第四點:外國的干涉。每一個列強都有自己的統治中國的「工具」。當自己的「工具」受到摧殘時,他們能無動於衷嗎?肯定會幹涉的。可以說,軍閥之間的矛盾會牽涉列強參與進來。如日本人支持張作霖,英美人支持吳佩孚,孫傳芳。所以說,軍閥的戰爭在一定意義上是受到了自己的「主子」的「限制」。

第五點:軍閥實際上是非常愛國的。在民族最危險的時刻他們沒有一個是做走狗之事的。每一個軍閥都奉獻了自己的力量。他們拒絕做國家不利的事。他們可以為了國家放棄自己的一切。這一點確實比國民政府內的一些走狗強(很諷刺,自居解放者的國民政府的許多高層都是漢奸,而被他們所征伐的亂國者卻為國而戰)。他們內鬥,但是到了國家最危險的時刻,還是團結在了一起。比如馮玉祥,李宗仁,閻錫山,陳炯明,張學良等人。更讓人感動的是川軍,這支四分五裂的軍閥,抗戰時期團結一致,成為了戰鬥力最強的部隊。就問你們軍閥偉大嗎?你如果不是中國人,你就說他們是禍國殃民的土匪。軍閥的愛國事迹太多了,原諒我沒說完。

第六點:軍閥都想做一個「王爺」。只要自己的利益和地盤不受到威脅。他們會保存實力的。

以上就是我的分析,謝謝大家。不喜勿噴。想要轉載的話,請先聯繫我。謝謝。


謝邀。

因為北洋軍閥之間的戰爭,就是為了爭奪地盤和錢,並沒有什麼深仇大恨。一方面,每個人都沒有絕對的實力,可以保證自己一家獨大,所以大家都是起起落落。另一方面,很多軍閥也都有洋人的背景。再加上進入熱兵器時代,殺人比防範要容易的多,就算你權傾朝野,人家存心要整死你,你也防不勝防。

這種情況下,對於爭霸中的失敗者,放人一馬就成為了最合理的選擇。這樣一則避免結下深仇大恨遭到對方親屬、部下或後台老板報復,二則如果你殺了失敗者,以後和你交戰的人就會往死里打了。

1925年孫傳芳與張作霖打仗,俘虜了張作霖部下將領施從濱,下令將其斬首示眾,這就是壞了當時的規矩。於是在10年後,孫傳芳被施從濱的女兒開槍打死。從孫傳芳這個反面例子,大家也可以理解,為什麼當時多數軍閥都選擇不趕盡殺絕。


說是鬧著玩的,恐怕無人會相信。打打殺殺,分分合合,你方唱罷我又登場了。爭江山與妻兒老小無關,爭地盤,那是你我的事,敗走服輸,下野抱小孩去。張勳復辟失敗,辮子被剪了一地,全國通輯造聲勢,沒收財產給鬼看,風聲一過,還不是該有的發還,還做起了大生意,越做越紅火。不過,也有例外,復仇女一槍結果了某大帥,說是為父報仇,誰叫他不懂遊戲規則,讓後人證住些許鬧了玩的,就是玩玩,動什麼真格,活該。


因為都是名義上地一個政府治下地軍事集團,都名義上受北洋政府段祺瑞、馮國璋等管理。只是因為大家分蛋糕不均勻而起地戰爭,並無殺妻殺父地深仇大恨。所以只要將你打到不能翻身為止,將我利益最大化就行。再說了你把那個軍閥揍爬下了,他跑到別的軍閥里去,兩軍閥或更多地聯手收拾你不划算!所以沒必要趕盡殺絕!都是搶地盤,擴大軍隊為目地!


人無百日好,花無百日紅。今日強盛不代表著明日就不會沒落。大家曾經都在清朝同殿為臣。能崛起的都是梟雄,都是豪傑。中國有英雄相惜之詞,絕不是隨口說說的。這是人都有見面之情的說法。再就是,雖然是軍閥混戰,說到底都是想君臨天下的。雖說是談不到一起,那就拳頭定輸贏。但誰都明白,也都想做一個有道德的仁君,誰也不傻。一旦被扣上屠夫的帽子。下場是誰都清楚明白的。因為那是要被載入史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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