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于5月6日公布了乌海银保监分局对乌海千里山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乌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


乌海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第(三)项对该银行罚款3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对直接责任人吴刚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乌海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乌海千里山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乌海千里山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良忠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比例等。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第()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乌海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9年3月20日



乌海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吴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银保监罚决字〔2019〕2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吴刚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乌海千里山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比例等违规事项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乌海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9年3月20日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乌海广播电视台(ID:nmwhr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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