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傳送門

楊姓男子去年7月被控性侵,他喊冤稱女子幫拿保險套給他戴,性交過程沒有強迫,女子則說擔心懷孕或得性病,怕出意外才配合;檢方據2人簡訊發現,女子對楊有好感,礙於自己有男友才發給楊「好人卡」,且放棄多次求救機會,認定楊罪嫌不足不起訴。

楊辯稱,原和朋友相約到汽車旅館喝酒、看電影,第一次看到女子就被她外貌吸引,對她很有好感,後來2人有接吻、愛撫及互摸下體,2天後才發現對方已經有男朋友,仍約了她出來喫晚餐,過程也相處很愉快。

楊表示,當晚提議再去同家汽車旅館,後來和女子就很自然發生性行為,起初她環抱胸口說不要,自己就停止動作,沒多久對方又提醒「要戴保險套」,但自己眼睛有閃光拿成潤滑液,女子還主動幫他拿保險套並拆封。

他還說,2人性交過程,女子都沒有拒絕或反抗,自己也沒有強暴、脅迫之舉,結束後開車載她返家時,對方也沒有不悅或害怕情緒。

女子證稱,楊一進旅館房間就抓著她的手,壓在牆上親吻,自己有反抗、推開對方,但仍被強行脫褲性侵得逞,過程中自己都有大喊不要,楊卻無動於衷,直到她開始哭楊才停止。

女子說,知道楊男喜歡她,約出喫飯後被載到汽車旅館,自己不知如何拒絕,也有主動拿保險套給他,是因為擔心懷孕或染性病,而比起被性侵更害怕發生意外,如果強烈抵抗恐遭暴力對待等語。

檢方調查,女子事後有傳訊責罵楊稱「我拒絕你還要繼續,不願讓你進入我以為我抵抗的很明顯」,楊則回「是我太垃圾,竟以為親密舉動可拉近我們」,後來女子再傳「現在不能給你想要的,只能給你1張好人卡」。

且女子向友人訴說,「如果當下沒男友就會接受楊」,顯然也對他有好感,但她內心的情感糾結,無法確定楊是否明白,更難認他有強制性交犯意;加上事發時女子曾有機會打電話,退房時也沒把握機會求救,認定楊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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