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因為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滋事,涉有假借職務權力故意對兒童犯罪等不當情事,遭提起公訴。

法務部今天(1日)召開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後,審認林俊佑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有侵越權限,行為有不當情事,情節重大,因此,依法官法相關規定,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先行停止其職務。

法務部表示,本案如經監察院依法提起彈劾,並送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最重可有「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另外,外傳法務部決定將林俊佑調任澎湖地檢署服務,招致澎湖縣政府強烈反彈,法務部也做出澄清,強調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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