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與工商銀行北京分行簽訂《破產清算案件金融服務合作協議書》,在破產審判中引入金融服務,確保破產清算中的債權人權益。據悉,這是北京法院首次在破產審判領域引入專業金融服務,在全國也屬前沿探索。

簽約儀式前,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產法學會、北京破產法庭、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共同舉辦了“中國破產法論壇·管理人履職保障與首都營商環境優化專題研討會”。

據朝陽法院副院長郭莉蓉介紹,簽約後雙方主要從三方面開展合作:一是破產清算案件專屬賬戶的開戶、管理和銷戶操作,通過統一標準流程、建立信息化平臺,確保更加便捷、智能和規範;二是破產清算案件金融服務合作,在資金分配、企業信用修復等方面,創新提供更有針對性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支持;三是破產清算案件資金監管,通過對賬、預警等功能,保障破產財產安全,保護債權人知情權的行使,維護債權人、債務人等各方主體利益。

(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韓芳)

編輯:孫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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