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檢察官林俊佑赴幼兒園查案引起全國矚目,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天審核林俊佑調動人事案,歷經4小時討論,委員幾乎一致認為林俊佑闖入幼稚園審訊幼童的行為違失重大,須付懲戒,決議送請監察院彈劾,並建請法務部長蔡清祥先將林俊佑停職。

林俊佑停職期間,只能領本俸一半薪水,由於他的本俸只有3萬3千多元,只能領一半的話,形同只能領1萬6千多元,私闖幼兒園查案的後果非常悽慘。

此外,林俊佑停職期間,不能擔任律師工作,由於仍未喪失公務員資格,因此。也不能兼差。

林俊佑因自認女兒在幼稚園被同學欺負,上月帶著刑警侵入幼兒園「找兇手」,一名4歲女童因此嚇到便溺失禁,花檢接到通報後,隨即立案調查,法務部長蔡清祥也指示「嚴懲」,全案依恐嚇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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