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才假釋出獄,就又開羈押庭,臺中高分院裁定加保1億元。(圖/記者李忠憲攝)

▲魏應充與委任律師到臺中高分院。(圖/記者李忠憲攝)

記者李忠憲/臺中報導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混油案判刑入獄,12月17日獲假釋,但其涉頂新油品案尚未審結,最高法院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囑託臺中高分院22日召開羈押庭。魏應充與委任律師對於檢方提出多項應予羈押理由,在庭上一一反駁,魏也以自己堅持透過司法證明自已清白,熱愛臺灣,希望當終生志工,致力於文化及公益,證明自己沒有逃亡理由。臺中高分院合議庭最後裁定,魏應充加保1億元,並限制住居,且每週六中午12時前,應到轄區也就是北市大安警分局的派出所報到。

▲▼魏應充才假釋出獄,就又開羈押庭,臺中高分院裁定加保1億元。(圖/記者李忠憲攝)

▲魏應充步入臺中高分院,準備開庭。(圖/記者李忠憲攝)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