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過的事情洗白後別人就不能提了嗎?


我不是這三人的粉絲,客觀的說一下對這種事不能用洗白來看待,吳鎮宇、陳小春、古天樂犯的事他們都是自己公開承認的,沒有刻意迴避掩蓋。

吳鎮宇犯事的時候才17歲,當時是在打工,同事偷了一批鞋,給吳鎮宇分贓,所以算他也參與偷竊。陳小春非禮少女的時候,他才有十四歲,同時已經留有案底,成年後並未再犯。儘管青少年犯罪是需要重視的,但你應該要了解吳鎮宇、陳小春生活的70、80年代,香港是一個什麼環境。

吳鎮宇也曾竭盡全力,卻連想要的鞋子都買不起。相較之下韓庚偷同學電腦,多次偷磁帶,當時未被發現,這就比吳鎮宇惡劣得多了。第一是偷同學的東西不厚道,第二是多次偷竊並非像吳鎮宇一樣只犯一次,韓庚的行為比吳鎮宇惡劣。

成龍曾經被羅維帶去逛名牌店,被店員奚落成龍不買起,給成龍留下了陰影。後來成龍有錢了,帶著成家班去那家商店掃貨,但那些衣服買回去,成龍從來都沒有穿過。那時候的成龍、吳鎮宇跟現在的打工仔有區別嗎?

陳小春去非禮少女卻是善惡觀還沒成形。相對之下陳浩民、馬德鍾仗著自己老資格非禮新人女演員,才更適合千夫所指。還有張鐵林見縫插針勾搭女學生,韓紅的老師李雙江的兒子李天一15歲開寶馬打人,17歲輪姦女子,並且有爆料稱還不是個案。那你想陳小春一個14歲的貧窮孩子犯的事情,真就要背一輩子嗎?

一個人離開父母去打工的少年陳小春跟現在農民工沒什麼兩樣,至少他比竊格瓦拉還好,沒有說什麼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歪理。

環境加上與未辨善惡的年齡段,吳鎮宇和陳小春那點人生上的瑕疵需要被抓住不放嗎?再就是古天樂搶劫蹲了兩年,就是他自己爆料,坐牢時還被朋友撬牆角,曾是黑幫成員這點也不是什麼新聞。

人的評價要從生平看待,現在古天樂盡心做慈善,他對社會的貢獻遠遠大於他所犯下的錯誤。

曾經成龍談到現在的青年,成龍一臉惋惜,認為他們有太多的「誘惑」,而成功則需要勤奮努力、拒絕誘惑。

張翰撞交警逃逸,周傑肇事逃逸,李易峰車牌過期撞橋墩逃逸,謝霆鋒肇事逃逸頂罪,韓紅開車打電話,開套牌車等等,也都曾干過危害社會的事情,難道就需要一直提他們犯過的事情嗎?

成龍說過開豪車違規一律充公,成龍顯然認為國家對上面幾個人的處罰力度不夠,這才是人們應該關心的問題。通過犯罪者的財富進行相應的處罰,也許是整治交通新方向。你看周潤發自己就不開車,主要靠公交、地鐵出行,這就是好榜樣。

反觀臧天朔也涉黑,是黑道大佬級人物,策動過大規模打砸事件,對社會的危害遠遠大於古天樂的搶劫。古天樂不是主犯都坐了兩年,臧天朔那麼大的事情才坐五年,你覺得公平嗎?

周立波藏槍、吸毒、嫁禍,罪行累累卻逍遙法外。你們不要老揪著他人在青少年時期未發跡的過錯不放,應該多針對那些有權有勢應該有善惡觀的大人物,他們憑著權勢肆意妄為,明明有判斷能力卻還去犯罪,那種人才最可惡。

如什麼林志穎賣假藥,代言詐騙彩票。趙薇公司遭調查,被處罰並警告。范冰冰偷稅漏稅。朱軍涉險利用地位進行性騷擾。楊臣剛一歌版權多賣法院:楊臣剛多次轉讓造成版權混亂_新聞中心_新浪網。放著公眾危害大的事件不去關注,何必揪著那些小偷小摸不放呢?

現在的人對名人公眾形象要求過高,要求名人像聖人一樣活著,沒有私慾沒有黑歷史,這恐怕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辦到。當然,明星的粉絲也是扭曲的,現在明星的粉絲一看到自己偶像出了事,不是想著怎麼去看待,而是就想著怎麼幫偶像掩蓋,一個個把自己當作精神經紀人。

所以黑和粉之間的極端對待,都是把名人擺上神台做戰場進行較量。

人非完人,卻也要就事論事,對於那些犯罪事件不應該只是提與不提,法律講究量刑定罪,人們在討論犯罪的同事也不應該只有犯過罪和沒犯過罪兩種選項,你至少要討論他們犯罪的程度,以及危害的性質,才能給該人物做定論。

就拿陳小春和劉強東來說,陳小春是少年時期非禮,且也只是非禮。劉強東是涉嫌利用自己的權勢強迫女子跟自己發生性行為。但有的人邏輯就是這樣,把非禮和強迫他人發生性行為化為等號,把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犯罪亦划上等號。

當然,我並沒有說未成年非禮就不是過錯,只是罪有量刑而定。你看吳亦凡就只是跟女粉絲約炮,從不強迫別人,李誕只是跟女性朋友間進行禮貌的接吻,又不如吳亦凡的影響惡劣。

朋友們都看開點,這世上的事情不必什麼都較真到底,過得去的小錯就算了,嫉惡如仇要有個度。


emm,傻乎乎的,你不知道古天樂是個虛偽的男人?

平時儀錶堂堂,風風光光的,背地裡一個人偷偷建學校和敬老院,也不知道捐了自己多少錢。

沒事不要揭人家的傷疤,比一些同樣在學校亂混的,成名後整天炒作買熱搜,逃稅漏稅,四處撈金的明星好上萬倍吧。

這個世道如果不讓壞人變好,那還真是敗壞了。

2009年在古天樂內地捐建了第一所希望小學,至今已擴展到105所。

今年獲得了世界傑出華人獎,上一屆獲得者是袁隆平院士。

這樣的人你說人家搶劫,粉絲要是不罵那才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並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他成名前經歷的,放在現在也完全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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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古天樂的黑料當時是由於講義氣為所謂兄弟頂罪,過錯並不在他,然後在改造期間還被兄弟挖了牆角。他人本質並不壞,而且可以說是比你我都更高尚的人啊!

我不想拿捐學校作為掩蓋過去的擋箭牌,但事實是,這個人真的很好,他的粉絲怎麼會容忍別人去黑他呢?大家不都認同,能黑古仔的只有太陽嘛


作為古天樂的粉絲,我想我可以代表樂樂的真粉來回答。

這件事,是實錘,真正的粉絲不會罵的,更不會去撕。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的事負責,樂樂也不例外。進感化院,在當時是壞事,但是在後來看,也有好的一面。如果不是這件事,他可能不會去反省,明白友情不等於義氣,該如何去辨別是非?如果不是這件事,女友不會被好友撬牆角,沒有經歷過失去與背叛,可能很難有後來的形神兼備,從書中走來的楊過(要知道當時的他是新人,無多少演技可言的,多是本色演出,可一出場角色就立住了)?如果不是這件事,我們哪有機會問問自己的心,我們是只貪戀他的美貌,還是喜歡欣賞他這個人;也正是這件事引發全行業排擠,我們才得見哥哥的風度與品格(再次感謝哥哥)在低谷時才知道誰是貴人,誰是損友

這麼多年大大小小的事還少嗎,爛片之王,拿不了影帝……呵呵。我們甚至不為自己的偶像解釋,因為他是個很有主見,知恩圖報,重情重義的人,他做的每一件事一定有他的理由,事實後來大家都知道了。

他覺得他少年犯事是書讀得少,所以建學校;他很早就在用自己的收入支持香港電影了,香港的電影,跳出來看,其實已經頹勢難扼了,他何嘗不知道?知其不可而為之,因為哥哥當年也這樣拉過他一把,對於讓他聲名鵲起得香港電影,他只是想回報。

他從來不是神,有優點有缺點的,甚至還有少年坐牢的污點,可仍然是這世間獨一無二,無比珍貴的人。


當一個人已經改惡從善了,你還一再揭他以前的傷疤,你又是什麼意思呢?

還有什麼叫洗白你要了解一下嗎?把做過的壞事說成好事,或者徹底否認自己做過的壞事才叫洗白,明白?古天樂是否認自己犯過的錯了,還是把以前犯過錯說成替天行道了?還是他沒有為自己犯過錯付出代價?

在一個人己經為曾經的過錯付出法律上的代價並且改惡從善以後,還一再糾纏不放的你,罵你是輕的,你真正的問題是欠揍,抽你一頓就沒事了。


當然可以提,但也沒必要老提。

藝人犯罪在這個世界上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了。從統計上來說,藝人大多學歷相對來說不是很高,文化素養不高,明星又是個一夜暴富的職業,所以很容易膨脹。在這種環境下,我認為社會和網民是應該對藝人進行比較嚴格的監督的。想想看:1文化水平不高。2一夜暴富,有錢,金錢社會,資本主義,特別容易膨脹。3藝人的粉絲數量巨大,社會影響範圍廣。以上3點結合起來看,是不是需要對藝人這個群體加強監管,或者起碼社會道德輿論要嚴格一點?

普通人假如打架,小偷小摸,這當然不好,但是社會影響力有限,但是藝人呢?藝人的社會影響力是普通人的幾千倍吧?(想一想大家對知乎大V的口誅筆伐吧!)而且很多藝人的粉絲都是青少年!想想這個社會影響力吧!

其實更大的原因在於,龐大的粉絲群不理智。藝人說白了也只是一個職業,一份工作,只是由於職業的原因曝光率更大,鎂光燈下更加光鮮亮麗。但是粉絲們就把這些明星當成了「神」,去追星,去膜拜。所以說,除了譴責藝人,也應該譴責粉絲和這個浮躁的社會。

所以我更希望的是大家能平常心,把藝人當做一份普通的職業來看,就最好了。


不是不能提,後兩位不太了解,就拿古天樂來說,這些年做了多少善事,我們評價一個人,是看他的主要方面,很顯然古天樂是一個好演員,慈善家。在這樣的情況下,再提當年進監獄這種事,不是壞就是蠢,純屬沒事找抽,挑起事端,被罵活該。


別的不清楚 但就古天樂 他建的學校足以抵得上他年少無知的過錯(況且已經接受了應有的改造了)任何一個人在那個年代背景下 犯點錯也不足為奇,粉絲擁護他 攻擊讓人固然也是不對的,但你要說古天樂罪惡滔天不可饒恕也說不通,對吧。


吳鎮宇是知道同事偷東西沒有說,同事給他一雙鞋報酬。最多知情不報,並不是去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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