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8月檢舉190件,愛違停就喫罰單囉!
感謝苗栗立委,讓我單月檢舉成案數
破自己的紀錄:8月檢舉成案 190 件!
停紅線 就等喫罰單囉
公車停等區不能違停,瞎了嗎?怎麼有駕照?
沒警察還是不能停紅線,人人都可以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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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評論一:
本人從五年前開始檢舉,
就是認為檢舉可以幫助成千上萬人
一定是功德一件,福田深耕
但常有知識低的智障或是目無法紀的賤狗
上來說愛檢舉要小心喔,會被OOXX喔!
可是在 104年9月發生餿水油事件
就是靠老農夫檢舉而解救蒼生
真是功德無限,也砥礪本人一定要持續檢舉!
以下來源為 1040914的蘋果日報頭版,檢舉者棒棒!
( 這種事一定要流傳千古,欽佩之! )
這位英雄救了臺灣 獨家專訪 文盲農 勇揭餿油
2014年09月14日蘋果專訪***********************************************
【朱儁彥、王煌忠╱臺中報導】揭穿全臺餿水油醜聞的英雄,竟是
一名不識字老農夫!《蘋果》昨天透過管道找到這名不願曝光的老農夫,
他表示,郭烈成地下油廠存在 多年,他和鄰居5度向屏東縣環保局檢舉,
最後都不了了之,他認為業者盤根錯節惡勢力太大,只好自己買數位相機、
監視器蒐證2年,去年底又遠從屏東跑到臺中 向警方報案。他激動指著
蒐證畫面痛罵說:「屏東縣環保局太敷衍,才會查不到,太令人失望!」
老農夫(60歲)說,2011年時郭烈成在屏東縣竹田鄉的地下油廠,只有
一座小型儲油槽,想不到隔年就增加到7、8座油槽,每天出入運送餿水油
的油罐車川流不息,郭男原本開銀色賓士車,最近又買了一輛黑色賓士車
及休旅車,可見做餿水油多好賺。
檢舉5次都被忽視
老農表示,地下油廠利用深夜加熱煉製餿水油,散發刺鼻的餿水或壞
的牛油味道,工作人員還會用手拍打金屬油槽,測量油槽內的油量,
吵得鄰居睡不著,向郭烈成溝 通還被反嗆「不然你想怎樣!」
附近一名70多歲農夫,因稻田被地下工廠排放的廢油污染枯死,找
郭理論說不賠要檢舉,不料郭怒嗆:「我是有牌的,找黑道或白
道來都不怕,隨便你!」
2011至2012年間,老農夫與另2名農民前後5次向屏東縣環保局檢舉,
指郭烈成地下工廠廢油污染環境,但他說,只看到環保局來過一次、
停留5分鐘,也沒抽水回去化驗,僅目測表示:「水這麼乾淨,沒問
題的。」就離開,之後也未收到環保局回覆調查結果。
由於多次向環保局檢舉無效,2年前他先自費買數位相機蒐證,前後
拍了1000多張照片,去年3月又裝監視器對準地下油廠,除了週末假日
油廠沒人上班,週一到週五天天錄影蒐證。
老農夫認為在屏東檢舉5次都沒用,去年11月透過友人找中市警方報案,
警方立即派員到屏東埋伏,躲在地下油廠隔壁的鴿舍蒐證,警員忍受高
溫、鴿糞臭味及蚊蟲叮咬,還不能驚動鴿子以免打草驚蛇。經一天一夜
錄影,掌握晚上確有油罐車將收來的餿水廢油,運至該處加工製成油品,
白天再以油罐車運往中下游業者販賣圖利。
「屏東縣長不跪嗎」
中市警方將全案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再經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保七
總隊半年多追查,一舉破獲震驚全臺的餿水油案,逮到郭烈成、強冠公司
及上下游業者。
警方稱讚說:「還好有這名老農夫,勇敢地出面具名檢舉,否則國人不知
還要喫多少餿水油。」
民眾連續檢舉5次都沒用?屏東縣環保局長林雅文解釋,最初郭烈成的廠區
大門上鎖無法進入,2011年3月二度稽查,發現廠區有油桶未裝油,郭的
弟弟稱是「做肥皂用的」,因發現水溝殘留動物性油脂,依《廢棄物清理法》
罰1200元;隔年3月接獲檢舉又罰3000元,後來再稽查未發現異狀。
林雅文坦言:「員工訓練不足,未來若前往稽查發現犯罪可能,將第一時間
進行橫向聯繫。」家庭主婦莊靜雯大罵:「主管機關查不到,竟是由農夫鍥
而不捨地檢舉才揭穿,這樣的環保局乾脆關門算了!」屏東縣議員尤慶賀
痛批:「阿基師都跪了,屏東縣長還不跪嗎?整個縣府根本在睡覺。」
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副教授柯義龍痛批:「根本是行政怠惰,
懷疑地方環保單位被收買,完全不理會檢舉。」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
學系教授施正鋒痛罵:「這是官僚殺人,屏東由民進黨執政太久,早已螺絲
鬆動,輕忽民怨。」
************************************************以上來源:1030914蘋果日報**
賣餿水油的這些傢伙,王八蛋送你全家,幹!
社會評論二:
喜歡違規停車的雞腿駕駛,(駕照雞腿換來的ㄅ)
小心違停賠死你,
違停者就是準殺人兇手,看清楚!
*****************以下為1040916 蘋果日報新聞
車違停害人撞癱 判賠千萬
佔機車道 騎士車禍滑進車底
男子唐榮富三年前開車在新北市汐止區路口紅線違停,不料計程車
司機林萬福違規左轉撞飛直行機車騎士周昆博,周男落地滑進唐男
轎車底盤下卡 住,傷重變成植物人,士林地院認定林男與唐男都有
過失責任,日前判二人與計程車行須連帶賠償周男二千零七十六萬
元,仍可上訴。
十八歲的周昆博出身單親家庭,就讀基隆工商夜間部。《蘋果》日前
赴醫院探視周男,周母表示:「昆博生日才過沒幾天就發生車禍,
原本醫生要我放棄,簽同意書 (拔管),但昆博還這麼年輕,我沒辦
法就這樣放手。」周母說三年來積極為兒子復健,還帶他遠赴北京做
幹細胞治療,「希望哪天他醒來,有一個正常的身體可以 用」。
貪圖方便停10分鐘
判決指出,周男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晚上下課,從基隆市騎車回家,
途經汐止區新臺五路二段與福安街口,四十九歲林男開計程車突從對向
違規左轉,周男閃避不及被撞飛,落地後滑進七公尺外、紅線違停的
唐男轎車底盤下,送醫因腦幹、脊髓損傷,導致四肢癱瘓成植物人。
林男肇事後逃逸,稍後投案辯稱:「嚇傻了,直覺先跑回家!」但驚覺
「不應該逃跑」而投案。唐男坦承貪圖方便,違停在小喫店門口僅十分
鐘,就聽到車禍的巨大聲響,但他強調主動打電話叫救護車,還追趕開
過頭的救護車引導,卻遭索賠上千萬元,無法接受。
刑事部分,法官指唐男違規停車致周男無法靠右騎車,被林男從對向違規
左轉撞擊,周男所受的顱內出血、頸椎骨折等重傷,無法排除是撞到唐男
轎車所致,認定林男 與唐男都有過失,依肇事逃逸、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
林男一年四月徒刑確定,唐男被依過失傷害致重傷罪判拘五十五日,得易
科罰金確定。
「再多錢也挽不回」
民事部分,周母提告求償周男的醫療費、復健費與精神慰撫金共三千
五百多萬元。法官扣除非必要費用,並以周男行經路口已可預見林男
左轉,卻沒減速防備,應自負一成過失責任,判林男與唐男及車行連
帶賠償二千零七十六萬元,可上訴。周母受訪表示:「賠再多錢都無
法挽回兒子!」
***************************以上來源為1040916 蘋果日報新聞
不多說了,愛交通違規者
人人都可以檢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