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中國社會的實際情況,目前在國內代孕還屬於非法行為,而為了能讓孩子以合法的形式,有尊嚴的誕生,許多人選擇到法律允許的國家。無獨有偶,這樣的事件已經屢見不鮮,我們隨時可以在網路、在身邊的聽聞中知曉那些新奇、卻充滿爭議的故事,然而在簡單的故事背後,對於「代孕」,還有多少是我們不知道的?

代孕市場需求逐年增長

根據中國人口協會、國家計生委發布的數據顯示,中國育齡夫婦的不孕不育率從20 年前的2.5%-3% 攀升到近12%-15% 左右,患者人數超過4000萬,且在未來5年後這個人數會超過7700萬。

雖然目前並無確鑿的數據統計顯示國內有多少人因為不孕不育需要藉助代孕完成生育夢想的,但據中介機構稱,因為這方面的原因上門拜訪的佔大多數,他們其中不乏因為女方年齡大、卵巢功能無法排出優質卵子或者子宮環境不允許孕育的夫婦。

有償母職是對女性的剝削?

在考慮代孕是否合法化的時候,最先被思考的的是代孕對於整個傳統生育觀念和社會道德的衝擊,尤其是在中國這樣的環境中,不能否認的是,擁有血緣關係且是從母體中生育出的後代對社會的發展、血統的延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代孕的出現擾亂了傳統的生育觀念,並引起極大的討論——關於母職是否能夠用金錢轉移。

人們擔憂一味地覺得女性該生兒育女的觀念是對女性自我的束縛,又擔憂代孕能解放一部分女性生育困境的同時,是對另一部分底層女性價值的剝削。這樣的矛盾始終是在天平兩端的自我拉扯,並且在現實社會中永遠也不可能達到絕對平等,只能在社會的健全醫療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減輕弱勢羣體的傷害和提供支持的機會。

代孕的法律困局遵循社會發展

對於代孕的法律監管,在全球範圍內目前有三種模式:完全禁止、政府監管和私法自治。

根據界面新聞統計發現,在國際上,共有17個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11個國家允許非商業代孕,9個國家同時允許商業和非商業代孕,其餘的大部分國家對代孕沒有明確的立法。

早在今年2月,《人民日報》登出一篇《生不出二孩真煩惱》的文章,就討論了「代孕是否可放開」,其官方微博也發起一項「代孕合法化,你支持嗎」的調查,結果顯示,超過百分之八十的人不支持「代孕合法化」。一週後,國家衛計委出面表態,稱「我國將繼續嚴厲打擊代孕違法違規行為」,然而關於這一話題的公共討論並未停止。

「代孕作為輔助生殖技術的一種,允許有這樣的技術存在,不等於允許使用這項技術。」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陸志安介紹。

所以從綜合層面來看,法律並不是冰冷和不近人情的,儘管代孕是不孕不育、失獨家庭的希望,但是法律要考慮到的還有整個社會的秩序和輿論的壓力,就目前而言,代孕帶來的倫理和管理問題是國內的體制和政策所不能承載的。

特殊人羣應該享有人類的生育權

支持代孕者則更多站在女性生育權的角度上進行討論。關於生育權的羣體大體可以分為:獨身女性、同性戀和不孕夫婦,這些羣體在生育方面的特殊性均存在爭議。

對於獨身女性來說,生育政策不再是影響她們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為的首要因素,取而代之的是經濟、社會和文化之間的權衡。尤其對那些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來說,在擁有事業和個人追求的同時,已經不願意去將就著結婚和為生育放棄自己的事業。

對同性戀羣體來說,代孕是她們唯一能獲得後代延續的途徑。隨著社會的開放和媒體的吱聲,近些年,同性戀人羣已逐漸被許多發達國家接受並依法保護。

對於不孕夫婦來說,代孕存在的意義是為更多人所允許的。這些不孕夫婦有因為上世紀90年代的計劃生育政策而錯過生育二胎的機遇,也有因為事故和疾病造成中年喪子的失獨家庭,更有因為自身身體情況產生不孕的人羣。

海外合法代孕是解決需求的有效途徑

中國目前明令禁止代孕,不少人赴海外代孕,那麼國外的情況如何呢?根據輔助生殖機構嘉頤好孕和國際在線新聞中心的資料顯示,像法國、瑞士、德國等,從開始便立法禁止代孕;而允許代孕的國家有比利時、荷蘭、丹麥、美國、柬埔寨、烏克蘭等,這些國家有的已經形成產業鏈,有相當完善的醫療和服務體系。

早些年印度一度成為「代孕天堂」,從2002年宣佈商業代孕為合法行為到2016年期間,商業代孕發展的同時也造成了濫用子宮、損害婦女生育權的現象,因此印度法律在增加代孕的門檻,逐步禁止商業代孕。

對於不被看好的代孕行業來說,美國許多州不僅允許商業代孕,而且在法律上還承認並且保護這一舉措,比如在德克薩斯州允許合法夫妻進行代孕,在加利福尼亞州更是開放到不需要合法夫妻證明也能進行代孕。美國合理合法合規的代孕操作流程使得社會社會輿論接受程度高,是有能力負擔較高昂費用的人羣的選擇。

另一個要提及的代孕國家是烏克蘭,烏克蘭代孕是合法並且在法律中規定了代孕出生的小孩歸屬權的問題,因為烏克蘭國家對代孕的政策幹預,包括說需要是合法夫妻、未患乙肝的不孕夫妻才能此項輔助生殖技術,因此相對穩定的政策環境和較高的性價比是許多海外人士的首要選擇。

「代孕」一詞並不是惡魔,輔助生殖技術的出現和代孕的需求是在社會發展下的產物,在最開始時都是善意的行為。只有當有些人利用了不孕不育人羣對孕育、對生命的渴求而從中謀取暴利、採取不合規的操作時,才被冠以負面的形象。對於代孕,如果一味禁止,只會迫使它走入地下,未來代孕的趨勢想必會在國家的法律和管理能夠允許時適當開放代孕准入,也為更多家庭帶來新生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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