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很多知友邀請小王警官回答關於「改名字」問題,我相信絕對有很多人都動過改名字的想法,包括小王警官在內,曾今看到過一篇報道,小王警官的本名在中國範圍內有超過30萬人,而系統內同名的王警官就有好幾百人。那麼期待一個高大上名字的你,如何才能達到改名字的目的呢,今天我來科普一下。

公安機關對公民名字的申報都是根據嬰兒出生醫學證明來的,也就是說,新生兒父母在醫院開具出生醫學證明時提供的名字,是一個公民的第一個名字。當你的父母帶著你的出生醫學證明到公安機關戶籍窗口為你申請落戶時,是根據醫學出具的這個證明來的。

當孩子落戶成功後,兩年之後,可以申請改名字一次。例如2018年1月1日在公安機關落戶,那麼2020年1月1日以後,父母可以申請給未成年的孩子更改名字一次。

當你成年之後,如果自己想改名字也簡單,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改名即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具體的操作中,很多地方的戶籍部門可能會要求父母在申請書上簽字。這個要求並不是公安機關為難申請者,的確是怕有部分人在未徵得父母同意情況下改名字,造成不必要的糾紛。但是王警官在這裡需要強調一點的是:一個人,在成年之後,是有改名字的權利的。及時父母不同意,在申請人的要求下,公安機關也應當為申請人改名字。

這裡王警官同時要強調的是改名字,不是改姓。如果申請人要求更改姓,是需要進行公證的。

一般情況下,改名字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在校生需要提供學籍卡複印件,工作的人需要提供所在單位證明。但是目前規定的是一個人只有一次改名字的機會,如果你真的想改名字,請確定好,這個不像社交媒體,改完就定下來了,不可回改。

在文章的最後,王警官最想說的是:我不建議大家改名字。特別是這個名字已經跟隨你十幾二十年的人,改名字簡單,改名字之後的事情卻是非常麻煩。目前根據公安部的規定,公安機關是不給出具同一個人證明的。萬一你因為前後兩個名字造成問題,公安機關不給出具證明,你是非常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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